五、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一)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概念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是指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持续接受一定形式的、有组织的理论知识、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和保持其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
(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对象和学时要求
取得并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例题·判断题】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从事会计工作并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会计人员和取得会计从业资格但不会计岗位的其他人员,都是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
[答案]正确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分为高级、中级、初级三个级别。
(1)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为取得或者受聘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及具备相当水平的会计人员;
(2)中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为取得或者受聘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及具备相当水平的会计人员;
(3)初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为取得或者受聘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会计人员,以及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但未取得或者受聘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会计人员。
会计人员每年接收培训(面授)的时间累计不应少于24小时。
会计人员由于病假、在境外工作、生育等原因,无法在当年完成接受培训时间的,可由本人提供合理证明,经当地财政部门或中央主管单位(以下简称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其参加继续教育时间可以顺延至以后年度完成。
(三)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
(1)会计理论继续教育。
(2)政策法规继续教育。
(3)业务知识培训和技能训练。
(4)职业道德继续教育。
(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管理机构
财政部负责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负责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组织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