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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增值税的纳税期限
【例题•分析计算题】某进出口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8年10月报关进口数码相机60000台,每台关税完税价格为3000元,进口关税税率为60%。已交进口关税和海关代征的增值税,并已取得增值税完税凭证。当月以不含税售价每台5600元全部售出。根据以上资料,计算该公司当月进口环节和销售环节应纳增值税额。
[答案]
本案例中的增值税,分为两个环节:一是进口环节应纳税;二是在国内销售应纳税。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按照进口货物的规定计算税额。国内销售环节的增值税,按照一般方法计算税额。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先计算组成计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再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一般方法即,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计算如下:
(1)进口环节应纳税额的计算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3000×60000+3000×60%×60000+0=288000000(元)
应纳税额=组成计算价格×适用税率=288000000×17%=48960000(元)
(2)销售环节应纳增值税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56000×60000×17%-48960000=816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