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大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地公司”)为上市公司,2010年为扩大生产能力投资建设一个厂房。该项目从2010年1月1日开始动工建设,计划投资额为5000万元,通过发行可转债筹集资金。相关交易或事项如下。
1.经相关部门批准,大地公司于2010年1月1日按每份面值100元发行了50万份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3年,票面利率为4%,利息在每年底支付,到期一次还本,实际募集资金已存入银行专户。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1年后可转换为大地公司普通股股票,按5元债券面值可转换为1股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1元)。
2.大地公司将募集资金陆续投入生产用厂房的建设,2010年1月1日支付给施工企业工程进度款2500万元,2011年1月1日支付2500万元。该生产用厂房于2011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3.2012年1月1日,由于甲公司股票价格涨幅较大,全体债券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60%转换为大地公司普通股股票。
4.其他资料如下:(1)大地公司将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负债成分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2)甲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无债券发行人赎回和债券持有人回售条款以及变更初始转股价格的条款,发行时二级市场上与之类似的没有附带转换权的债券市场利率为8%。(3)在当期付息前转股的,不考虑利息的影响,按债券面值及初始转股价格计算转股数量。(4)不考虑所得税影响。(5)已知(P/S,8%,3)=0.7938;(P/A,8%,3)=2.5771。
要求
(1)计算大地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的公允价值。
(2)编制大地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的会计分录。
(3)确定大地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区间,编制2010年末大地公司计提利息的会计分录。
(4)编制大地公司2011年末计提利息的会计分录。
(5)编制大地公司2012年初将债券转为股份时的会计分录。
(6)编制大地公司2012年末计提利息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