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财政法律制度
一、预算法律制度
《预算法》?
1.1994年3月2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预算法》,子1995年1月1日起施行。2.该法是我国第一部财政基本法律,是我国国家预算管理工作的根本性法律以及制定其他预算法规的基本依据。3.它的颁布施行,对于强化预算的分配和监督职能,健全财政预算制度,加强国家宏观调控,保障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国家预算的作用?(多选)
1.财力保证作用2.调节制约作用3.反应监督作用
国家预算的构成?(多选)
可分为中央预算、地方预算、各级总预算和部门预算、单位预算。
预算管理的职权?
我国预算权限划为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权责结合的原则。
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
国家预算由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组成。
预算组织程序?
预算组织程序包括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和调整。
预算的编制?
1.预算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2.中央预算和各级政府预算,应当参考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收支预测进行编制。
预算的审批?
《预算法》对预算的审查和批准作出了明确规定。中央预算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时间将本级总预算草案报国务院审核汇总。
预算的执行?(多选)
我国预算执行的主体包括各级政府、各级政府财政部门、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国家金库、各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
预算的调整?
各级政府对于必须进行的预算调整,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必须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县级以上地方预算的调整方案必须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乡、民族乡、镇政府预算的调整方案必须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未经批准,不得调整预算。
决算?
决算草案由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在每一预算年度终了后按国务院规定的时间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