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购置固定资产的核算
1.购置固定资产核算设置的账户
“固定资产”---资产类科目,用来核算固定资产的原价。
借方:登记增加固定资产的原价
贷方:登记减少固定资产的原价
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期末持有的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
该账户按固定资产的类别、使用部门等进行明细核算。
2.购置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
(1)不需要安装
[例1]20××年2月,企业购入一台生产用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2 800 000元,增值税额476 000元,支付运输费200 000元。固定资产无需安装,且运费取得了增值税合法抵扣凭证(按7%抵扣),以上货款均以银行存款支付。
借:固定资产 3 000 000
应交税费——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 476 000
贷:银行存款 3 476 000
注: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2 800 000+200 000=3 000 000(元)
(2)需要安装
[例2]某企业购入一台需要安装的设备,买价20 000元,增值税3 400元,发生包装费400元,安装调试费800元,均以银行存款支付。会计处理如下:
“在建工程”---资产类科目,它用来核算建造、安装、更新改造等工程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借方:登记各项在建工程的实际支出
贷方:登记完工工程转出的实际成本
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尚未完工工程发生的实际成本。
支付价税款、包装运杂费:
借:在建工程 20 400
应交税费——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 (固定资产进项税额) 3 400
贷:银行存款 23 800
支付安装调试费:
借:在建工程 800
贷:银行存款 800
设备安装完毕交付使用:
借:固定资产 21 200
贷:在建工程 21 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