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固定资产折旧的核算
1.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范围
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
应计折旧额是指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企业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空间:除下列情况外,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1)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论是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
(2)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
(3)单独计价人账的土地。按规定单独计价作为固定资产人账的土地,不计提折旧。
时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计提折旧。
2.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方法(计算题)
(1)年限平均法。
[例12]某企业购置了一台设备,原价为300 000元,预计可使用20年,使用期满预计残值500元,预计清理费用200元。
该设备年折旧额=〔300 000 -(500-200)〕÷20=14 985(元)
月折旧额=14 985÷12=1 248.75(元)
[例13]某企业有一台机器,原价为l5 000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假设净残值为l 500元,则每年固定资产的折旧额为:
(15 000—1 500)÷5=2 700(元)
月折旧额为:2 700÷12=225(元)
年限平均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均衡地分摊到各期的一种方法,也叫直线法。采用这种方法计算的每期折旧额是相等的。
折旧率是折旧额与固定资产原价的比率;
净残值率是净残值占固定资产原价的比率。
(2)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是按照固定资产的工作量来计提折旧的一种方法。
[例14]某企业有汽车一辆,原价为l50 000元,预计净残值5 000元,预计总行驶里程100万公里,本月行驶5 000公里。
单位里程折旧额=(150 000—5 000)÷l 000 000 = 0.145
本月折旧额=5 000 * 0.145=725(元)
采用工作量法计算折旧,能使所计提的折旧数与资产的使用程度相联系,它适用于在各个期间使用不均衡的固定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