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财务会计报告
1、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2、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四表一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表、附注),会计报表不包括附注
3 财务报表的分类:㈠按编报期间:①中期财务报告(至少应包括“三表一注”)② 年度财务报告
㈡按编报主体:①个别②合并
4 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的基本要求:①数据真实②内容完整③计算准确④编报及时
5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会计账簿记录和有关资料编制
6 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要求、提供对象和提供期限应符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 结账日为最后一天
7 P22第三、四段须重点记住!新书见P31倒数第一、二段
8、提供的编制依据应当一致(不能见什么人说什么话)
9、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七)会计档案管理
12 1988年修订了《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对会计档案规定了:立卷、归档、保管、调阅和销毁等
13 会计档案先由会计机构保管1年,期满后移交会计档案机构;未设会计档案机构的由会计机构指定专人继续保管。一般不得外借,特殊时经单位负责人批准,方可查阅或复制原件。
14 会计档案保管:
①永久—年度财务报告、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②定期—3、5、10、15、25年,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第一天算起
→3年:月、季度财务报告 →5年: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银行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
→25年: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普通日记账为15年)
→其余15年,考试要求记住P26,新书见P35
21 会计档案期满销毁:
→会计档案机构提销毁意见,会同会计机构编销毁清册,由单位负责人批准,两机构共同派人监销
→未了的和正在建设的,不得销毁,应单独抽出立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