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结 账
结账的内容通常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结清各种损益类账户,并据以计算确定本期利润;
二是结清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账户,分别结出本期发生额合计和余额。
一、结账的程序 (简答)
1.将本期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全部登记入账,并保证其正确性。
2.根据权责发生制的要求,调整有关账项,合理确定本期应计的收入和应计的费用。
(1)应计收入和应计费用的调整。(后收后付)
应计收入是指本期已经发生且符合收入确定标准,但尚未收到相应款项的商品或劳务。
应计费用是指那些已在本期发生、因款项未付而未登记入账的费用。如租用房屋但尚未支付的租金,应付未付的借款利息等。
(2)收入分摊和成本分摊的调整。(先收先付)
收入分摊是指企业已经收取有关款项,但尚未完成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需在期末按本期已完成的比例,分摊确认本期已实现收入的金额,并调整以前预收款时形成的负债。
成本分摊是指企业的支出已经发生,能使若干个会计期间受益,为正确计算各个会计期间的盈亏,将这些支出在其受益期间进行分配。
3.将损益类科目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平所有损益类科目。
4.结算出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和余额,并结转下期。
二、结账的方法
1.对不需按月结计本期发生额的账户----应收、应付明细账和各项财产物资明细账
每次记账以后,都要随时结出余额,每月最后一笔余额即为月末余额。
月末结账时,只需要在最后一笔经济业务事项记录之下通栏划单红线,不需要再结计一次余额。
2.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和需要按月结计发生额的收入、费用等明细账
每月结账时,要结出本月发生额和余额,在摘要栏内注明“本月合计”字样,并在下面通栏划单红线。
3.要结计本年累计发生额的某些明细账户
平时本年累计---通栏划单红线
12月末的“本年累计”---通栏划双红线
4.总账账户平时只需结出月末余额。
年终结账时,将所有总账账户结出全年发生额和年末余额,在摘要栏内注明“本年合计”字样,并在合计数下通栏划双红线。
5.年度终了结账时,有余额的账户,要将其余额结转下年,并在摘要栏注明“结转下年”字样;
在下一会计年度新建有关会计账户的第一行余额栏内填写上年结转的余额,并在摘要栏注明“上年结转”字样。
不需要编制记账凭证,也不必将余额再记入本年账户的借方或贷方,使本年有余额的账户的余额变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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