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责编:niufeif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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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税款征收
(一)税款征收方式:
方式 |
适用范围及内容 |
查账征收 |
比较健全的 |
查验征收 |
零星、分散的高税率产品 |
查定征收 |
生产不固定、税源分散、账册不健全的 |
核定征收 |
不能完整、准确提供纳税资料的: |
其他方式 |
①代收代缴②代扣代缴③委托代征方式 |
(二)税款征收中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有特殊困难的,可延期,但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2)纳税人多交的税款(3年内发现的),向税务机关要多交的税款+利息 3)①当事人两“可以”——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②税务机关两“强制”——处罚不服的,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又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又不履行的,税务机关可按《征管法》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2、义务: |
(三)税款征收措施:
措施 |
备注 | |
1、加收滞纳金 |
按日收万分之五 | |
2、补缴和追征税款 |
1)税务机关责任:3年内补缴税款无利息 | |
3、税收保全措施 |
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 |
一、包括: |
4、强制执行措施 |
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 | |
5、出境清税 |
结清应纳税款或提供担保 | |
6、欠税公告 |
媒体、期刊、网络等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