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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吉林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讲义整理(11)

考试吧提供了2011吉林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讲义整理,帮助考生梳理知识点,备战2011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第二节 税款征收

  税款征收,是税务机关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将纳税人依法应纳的税款以及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的税款通过不同的方式组织征收入库的活动。税款征收是税收征收管理的核心内容和中心环节,是实现税收职能的最关键环节。

  【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中,( )是税收征收管理的核心内容和中心环节,是实现税收职能的最关键环节。

  A.税务管理 B.税务登记 C.税款征收 D.发票管理

  [答案]C

  一、税款征收的原则

  (一)税务机关是征税的惟一行政主体

  《税收征管法》规定“除税务机关、税务人员以及经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委托的单位和个人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税款征收活动”。

  (二)税务机关只能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

  未经法定机关和法定程序调整,征纳双方均不得随意变动。税务机关代表国家向纳税人征收税款,不能任意征收,只能依法征收。

  (三)税务机关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或者延缓征收税款或者摊派税款。也不得擅自增减改变税目、调高或降低税率、加征或减免税款。

  (四)税务机关征收税款必须遵守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

  例如,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或强制执行措施时;办理减税、免税、退税时;核定应纳税额时;进行纳税调整时;针对纳税人的欠税进行清理、采取各种措施时;税务机关都必须按照法律或者行政法规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进行操作,否则就是违法。

  (五)税务机关征收税款或扣押、查封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时,必须向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或开付扣押、查封的收据或清单。

  (六)税款、滞纳金、罚款统一由税务机关上缴国库。

  (七)税款优先

  1.税款优先于无担保债权。

  2.纳税人发生欠税在前的,税收优先于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的执行。纳税人应缴纳税款的期限届满之次日即是纳税人欠缴税款的发生时间。

  3.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非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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