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原始凭证错误的更正
第一,原始凭证所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随意涂改原始凭证即为无效凭证,不能作为填制记账凭证或登记会计账簿的依据。
第二,原始凭证记载的内容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具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工作必须由原始凭证出具单位进行,并在更正处加盖出具单位印章;重新开具原始凭证当然也应当由原始凭证出具单位进行。
第三,原始凭证金额出现错误的,不得更正,只能由原始凭证出具单位重新开具。
第四,原始凭证出具单位应当依法开具准确无误的原始凭证,对于填制有误的原始凭证,负有更正和重新开具的法律义务,不得拒绝。
【例题•单选题】根据《会计法》第十四条规定,原始凭证的金额有错误的,应当采取的正确做法是( )。
A.由出具单位重开
B.由出具单位更正并加盖出具单位印章
C.由接受单位更正并加盖接受单位印章
D.由经办人员更正并加盖经办人员印章
[答案]A
【例题•判断题】原始凭证的金额出现错误的,可以由原始凭证的出具单位重新开具,也可由原始凭证的出具单位在原始凭证上更正,但需在更正位置加盖开具单位公章。( )
[答案]错
4.记账凭证的编制
强调了两方面的要求:
一是记账凭证必须以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为依据编制,其中“有关资料”是指不能作为原始凭证证明经济业务发生或者完成,但对会计核算会产生影响的资料,如合同、协议等;
二是作为记账凭证编制依据的原始凭证和有关资料必须经过审核无误,以保证记账凭证的质量。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
(1)记账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
(2)编制记账凭证时,应当对记账凭证进行连续编号。
无论采用哪一类编号方法,都应按月顺序编号,即每月从第一号编起,顺序编至月末。一笔经济业务需要填制两张或者两张以上记账凭证的,可采用“分数编号法”编号。
(3)记账凭证可以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填制,或者根据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填制,也可以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
但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编制在一张记账凭证上。
(4)除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原始凭证,并注明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
所附原始凭证张数的计算,一般应以原始凭证的自然张数为准。
如果记账凭证中附有原始凭证汇总表,应该把所附的原始凭证和原始凭证汇总表的张数一起计人附件张数之内。
但对于报销差旅费等零散票券,可以粘贴在一张纸上,作为一张原始凭证。
如果一张原始凭证涉及几张记账凭证的,可以把原始凭证附在一张主要的记账凭证后面,并在其他记账凭证上注明附有该原始凭证的记账凭证的编号或者原始凭证复印件。
(5)原始凭证分割单的填制。
原始凭证分割单是指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费用应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负担的情况下,保存原始凭证的主办单位开给其他应负担部分费用支出的单位的证明。
(6)记账凭证的改错方法。
如果在填制记账凭证时发生错误,应当重新填制。
如果是已经登记入账的记账凭证在当年内发现错误的;
如果发现以前年度记账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用蓝字填制一张更正的记账凭证。
(7)记账凭证填制完经济业务事项后,如有空行,应当自最后一笔金额数字下的空行处至合计数上的空行处划线注销。
(8)机制记账凭证的要求。
2.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支出需要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负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具原始凭证分割单给其他应负担的单位。
5.会计凭证的字迹
(1)阿拉伯数字应当一个一个地写,不得连笔写。阿拉伯金额数字前面应当书写货币币种符号或者货币名称简写和币种符号。币种符号与阿拉伯金额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凡阿拉伯数字前写有币种符号的,数字后面不再写货币单位。
(2)所有以元为单位的阿拉伯数字,除表示单价等情况外,一律填写到角分;无角分的,角位和分位可写“00”,或者符号“——”;有角无分的,分位应当写“0”,不得用符号“——”代替。
(3)汉字大写数字金额---大写金额数字到元或者角为止的,在“元”或者“角”字之后应当写“整”字或者“正”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字后面不写“整”或者“正”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