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
一、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
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是对会计核算最终产生的结果——财务会计报告所提供的会计信息的基本要求,是会计信息应具备的基本特征,也是对会计核算的要求。
1.可靠性。可靠性要求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会计信息要有用,必须以可靠为基础,如果财务报告所提供的会计信息是不可靠的,就会给投资者的决策造成误导甚至损失,为了贯彻可靠性的要求,企业应当做到:第一,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进行确认、计量,将符合会计要素的定义和确认条件的会计要素如实地反映在财务报表中,不得根据虚构的、没有发生的或者尚未发生的交易或事项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第二,企业应当如实反映其应反映的交易和事项,将符合会计要素定义及其确认条件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等如实反映在财务报表中,反映企业生产经营及财务活动的真实面貌;第三,在符合重要性和成本效益原则的前提下,保证会计信息的完整性。
2.相关性。相关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做出评价或者预测。
会计信息的价值,关键在于看其是否与使用者的决策是否相关,是否有助于决策或提高决策水平。相关的会计信息应当有助于使用者评价企业过去的决策,证实或修正过去的有关预测,因而具有反馈价值。相关的会计信息还应当具有预测价值,有助于信息使用者根据财务报告所提供的会计信息预测企业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因此,会计工作在收集、加工、处理和提供会计信息过程中应当考虑各方面的信息需求。如果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不能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不能提供决策支持,就是不具有相关性。
3.可理解性。可理解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4.可比性。可比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具有可比性。具体包括以下要求:
第一,为了便于使用者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变化趋势,比较企业不同时期的财务报告信息,从而全面、客观地评价过去,预测未来,可比性要求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在附注中说明。可比性要求,企业采用的会计政策在前后各期保持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如果现行会计处理方法确有必要改变时,应当将变更的情况、原因以及对企业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的影响,在财务报告中向使用者揭示,以消除信息使用者可能产生的误解,同时,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对会计政策变更进行恰当地会计处理。
第二,为了便于使用者评价不同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水平及其变动情况,有助于其做出科学合理的决策,可比性还要求不同企业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规定的会计政策,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这就要求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选择会计政策。对于所有企业发生的相同类型的经济业务,采用相同或类似的会计程序和方法,以便于比较不同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指标口径一致,有利于企业与企业之间的横向比较分析,做出有关的经济决策。
5.实质重于形式。实质重于形式要求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
比如: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从形式上来说,是租来的;从实质上看,承租人能够控制这项资产,因此需要确认一项资产,并计提折旧。
如果企业的会计核算仅仅按照交易或事项的法律形式进行,而其法律形式又没有恰当地反映其经济实质和经济现实,那么,其最终结果不仅不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反而会误导会计信息使用者。
6.重要性。重要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项。
重要性要求在财务报告全面地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前提下,对于那些可能对经济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应单独反映,重点说明。而对次要的经济事项,可简化会计核算,合并反映。有助于简化会计核算工作,提高工作效益。
在评价某些项目的重要性时,应当从质和量两个方面来进行分析。从性质来说,当某一事项有可能对决策产生一定影响时,就属于重要项目;从数量方面来说,当某一项目的数量达到一定规模时(一般为10%),就可能对决策产生影响。
7.谨慎性。谨慎性要求企业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
谨慎性要求对企业经营存在不确定因素的情况下做出判断时,保持必要的谨慎,既不高估资产或收益,也不低估负债或费用。对于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应当加以合理估计。企业经营对存在的风险加以合理估计,就能在风险实际发生之前化解风险,并对防范风险起到预警作用,有利于企业做出正确的经营决策,有利于保护所有者和债权人利益,有利于提高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力。比如,在存货、有价证券等资产的市价低于成本时相应的减记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减记金额计入当期损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当然,谨慎性并不意味着可以任意提取各种秘密准备,否则应当按照重大会计差错进行会计处理。
比如:计提减值准备不能人为地、故意地多提,提与不提,提多少,要合理估计。同样,负债费用也不能低估,不能故意高估或低估。
8.及时性。及时性要求企业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提前或者延后。
及时性要求企业对于应提供给会计信息使用者的信息,要做到及时收集、及时加工处理、及时提供。会计信息具有时效性,只有能够满足经济决策的及时需要,信息才有价值。
二、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
为了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根据《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遵循以下基本要求:
1.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设置会计科目和账户、复式记账、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进行成本计算、财产清查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
2.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3.各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不得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私设会计账簿登记、核算。
会计账簿登记,必须以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
各单位应当定期将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保证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及款项的实有数额相符、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凭证的有关内容相符、会计账簿之间相对应的记录相符、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报表的有关内容相符。
各单位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确有必要变更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变更,并将变更的原因、情况及影响在财务会计报告中说明。
4.各单位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当建立档案,妥善保管。
5.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其软件及其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也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6.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的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