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借贷记账法
一、借贷记账法的概念
借贷记账法是指以“借”、“贷”二字为记账符号的一种复式记账方法。
借贷记账法产生于l2世纪的意大利。当时由于海上贸易的不断发展,所使用货币的种类、重量和成色等日益复杂,通过银行转账结算便受到人们的普遍欢迎。银行为了办理转账结算业务,设计了“借”、“贷”两个记账方向,将债权记入“借方”、将债务记入“贷方”。到了15世纪初期,人们除增设了“资本”、“损益”账户外,又增设了“余额”账户,进行全部账户的试算平衡。随后借贷记账法传遍欧洲、美洲等世界各地,成为世界通用的记账方法。20世纪初由日本传人我国,目前成为我国法定的记账方法。
二、借贷记账法的记账符号
顾名思义,借贷记账法以“借”、“贷”为记账符号,分别作为账户的左方和右方。至于“借”表示增加还是“贷”表示增加,则取决于账户的性质及结构。
“借”、“贷”两字的含义,最初是从银行的角度来解释的,即用来表示债权和债务的增减变动。随着社会商品经济的发展,经济活动的内容日益复杂,记录的经济业务已不再局限于货币资金的借贷业务,而逐渐扩展到财产物资、经营损益等。为了求得账簿记录的统一,对于非货币资金借贷业务,也以“借”、“贷”两字记录其增减变动情况。这样,“借”、“贷”两字就逐渐失去原来的含义,而转化为纯粹的记账符号,用以标明记账方向。
三、借贷记账法下的账户结构
借贷记账法下账户的结构是每一个账户都分为“借方”和“贷方”,并且规定账户的左方为借方,账户的右方为贷方;采用借贷记账法时,账户借贷双方必须做相反方向的记录。即对于每一个账户来说,如果规定借方用来登记增加额,则贷方就用来登记减少额;反之
亦然。究竟哪一方登记增加,哪一方登记减少,则要根据账户的性质和经济业务的具体内容而定,不同性质的账户,有着不同的结构。
(一)资产类账户的基本结构
资产类账户的基本结构是资产的增加额记入账户的借方,资产的减少额记入账户的贷方,期末若有余额,一般在借方,表示资产的期末实有数额。资产类账户的基本结构如图4—1所示。
综上所述,成本、费用类账户可以纳入资产类账户中,收入、收益类账户可以纳入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类账户中。因此,账户的基本结构可以分成两大类,即资产类账户(包括成本、费用类账户)和权益类账户(包括负债、所有者权益和收入收益类账户),如图表4—5所示。
上述两类账户的内部关系,如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