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类账户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本期借方发生额-本期贷方发生额
四、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
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为: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即对于每一笔经济业务都要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联系的账户中以借方或贷方相等的金额进行登记,力求反映经济业务和资金运动的来龙去脉。
从上述两类账户中不难分析,经济业务无论怎样复杂,均可概括为以下四种类型:
①资产与权益同时增加,总额增加;
②资产与权益同时减少,总额减少;
③资产内部有增有减,总额不变;
④权益内部有增有减,总额不变。
无论哪一类型的经济业务,都将以相等的金额记入有关账户的借方,同时记入相关账户的贷方,如图4—7所示。
现举例说明如下:
1.企业收到投资者投资l0 000元,存入银行。此项业务中。一方面使资产类中的“银行存款”账户增加l0 000元,记入该账户借方;另一方面使所有者权益类中的“实收资本”账户增加10 000元,记入该账户贷方,借贷金额相等。
2.企业用银行存款5 000元偿还短期借款。此项业务中,一方面使资产类中的“银行存款”账户减少5 000元,记入该账户贷方;另一方面使负债类中的“短期借款”账户减少5 000元,记入该账户借方,借贷金额相等。
3.企业以银行存款3 000元购买材料。此项业务中,一方面使资产类中“原材料”账户增加3 000元,记入该账户借方;另一方面使资产类中的“银行存款”账户减少3 000元,记入该账户贷方,借贷金额相等。
4.企业从银行借入短期借款6 000元,直接偿还应付账款。此项业务中,一方面使负债类中“短期借款”账户增加6 000元,记入该账户贷方;另一方面使负债类中的“应付账款”账户减少6 000元,记入该账户借方,借贷金额相等。
所以,在借贷记账法下,对任何类型的经济业务,都一律采用“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的记账规则,若遇到复杂的经济业务,需要登记在一个账户的借方和几个账户的贷方,或相反,即一借多贷或多借一贷,借贷双方的金额也必须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