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产品销售业务的核算
(一)产品销售业务核算需要设置的主要账户
为了核算企业销售产品、提供劳务等经营业务所取得的收入,以及因销售产品等与购买单位发生的货款结算业务,应设置以下账户:
1.“主营业务收入”账户。属于损益类,用来核算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产生的收入。该账户的贷方登记企业销售产品所实现的销售收入,借方登记结转和减少的销售收入,期末,应将本账户的余额全部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贷方,结转后本账户应无余额。该账户应按主营业务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2.“主营业务成本”账户。属于损益类,用来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或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而发生的实际成本。该账户的借方登记结转已销售产品的实际成本,将本账户的余额从其贷方全部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借方,结转后本账户应无余额。该账户应按主营业务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3.“营业税金及附加”账户。属于损益类,用来核算企业因销售产品、提供劳务等日常营业活动应负担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该账户的借方登记按规定税率计算出应负担的营业税金及附加;贷方登记期末从本账户转入“本年利润"账户借方的本期营业税金及附加,结转后本账户应无余额。
4.“应收账款”账户。属于资产类,用来核算企业因销售产品、提供劳务等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该账户的借方登记企业实际发生的应收账款;贷方登记已收回的应收账款和已确认为坏账而注销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在借方,表示企业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期末如为贷方余额,反映企业预收的账款。本账户应按不同的购货单位或接受的单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5.“预收账款”账户。属于负债类,用来核算企业按照合同规定向购货单位预收的款项。该账户的贷方登记企业实际向购货单位预收的款项或补收的账款;借方登记企业用产品或劳务抵偿预收账款,期末余额在贷方,表示企业尚未用产品或劳务偿付的预收账款。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应由购货单位补付的账款。本账户应按购货单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二)产品销售业务的核算
接前例,假定企业本月发生下列销售业务:
【例4—29】向红光工厂销售A产品100件,每件售价150元,价款15 000元,应向购买单位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2 550元(15 000×17%),产品已经发出,货款及增值税已通过银行转账收讫。这项经济业务的发生,-方面使银行存款增加了17 550元(价税合计数,15 000+2 550),应记入“银行存款”账户的借方;另-方使企业销售收入和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分别增加了15 000元和2 550元,应分别记入“主营业务收入”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的贷方。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17 55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5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 550
【例4—30】向外地东方公司销售A产品200件,每件售价150元,B产品100件,每件售价200元,价款50 000元,增值税销项税额8 500元,并以银行存款代垫运杂费1 000元。产品已经发出,货款及增值税款尚未收到。这项经济业务的发生,-方面使应收账款增加了59 500元(价款、税款及代垫款合计数50 000+8 500+1 000),应记入“应收账款”账户的借方,另-方面使企业销售收入和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增加了50 000元和8 500元,应分别记入“主营业务收入”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的贷方。同时,由于为购买单位代垫运杂费使银行存款减少1 000元,记入“银行存款”账户韵贷方。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账款——东方公司 59 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 500
银行存款 1 000
【例4—31】收到沪光公司预付购买A产品货款35 600元存入银行。这项经济业务的发生,-方面使企业银行存款增加了35 600元,应记入“银行存款"账户的借方,另-方面,使企业预收账款增加了35 600元,应记入“预收账款”账户的贷方。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35 600
贷:预收账款——沪光公司 35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