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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广东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学习笔记(12)

考试吧提供了2011广东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学习笔记整理,帮助考生梳理知识点,备战2011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例题·多选题】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税务登记表的主要内容除了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业主姓名及其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的号码,住所、经营地点,登记类型,注册资金(资本)、投资总额,生产经营期限,财务负责人及其联系电话之外,还应包括( ),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有关事项。

  A.核算方式

  B.生产经营方式

  C.生产经营范围

  D.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答案]ABC

  [解析]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税务登记表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业主姓名及其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的号码;

  二是住所、经营地点;

  三是登记类型;

  四是核算方式;

  五是生产经营方式;

  六是生产经营范围;

  七是注册资金(资本)、投资总额;

  八是生产经营期限;

  九是财务负责人、联系电话;

  十是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有关事项。

  2.变更税务登记

  (1)概念。

  变更税务登记是指纳税人办理设立税务登记后,因登记内容发生变化,需要对原有登记内容进行更改,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的税务登记。

  (2)时限要求。---30日 (单选)

  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纳税人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其变更登记的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的,应当自税务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到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3)提供的证件和资料

  ①工商登记变更表及工商营业执照;

  ②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③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

  ④其他有关资料。

  (4)变更表或证

  纳税人税务登记表和税务登记证中的内容都发生变更的,税务机关按变更后的内容重新核发税务登记证件。

  纳税人税务登记表的内容发生变更而税务登记证中的内容未发生变更的,税务机关不重新核发税务登记证件。(判断)

  【例题·单选题】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 )之内,持相关证件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A.10天

  B.15天

  C.30天

  D.60天

  [答案]C

  3.停业、复业登记

  (1)停业登记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经确定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其在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期限内需要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停业登记。纳税人的停业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判断)

  停业申请登记表---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税务机关应收存其税务登记证件及副本、发票领购簿、未使用完的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

  (2)复业登记

  (3)延长停业登记

  纳税人停业期满不能及时恢复生产经营的,应当在停业期满前向税务机关提出延长停业登记申请,并如实填写《停、复业报告书》。

  纳税人停业期满未按期复业又不申请延长停业的,税务机关应当视为已恢复营业,实施正常的税收征收管理。

  纳税人在停业期间发生纳税义务的,应当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报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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