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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学习笔记(10)

考试吧提供了2011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学习笔记,帮助考生梳理知识点,备战2011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六)票据权利与义务

  1.票据权利。

  是指票据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付款请求权是指持票人向汇票的承兑人、本票的出票人、支票的付款人出示票据要求付款的权利。

  行使付款请求权的持票人可以是票载收款人或最后的被背书人。

  票据追索权是指票据当事人行使付款请求权遭到拒绝或其他法定原因存在时,向其前手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及其他法定费用的权利。

  行使追索权的当事人除票据收款人和最后被背书人外,还可能是代为清偿票据债务的保证人、背书人。

  2.票据责任。

  是指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责任。它是基于债务人特定的票据行为(如出票、背书、承兑等)而应承担的义务,主要包括付款义务和偿还义务。

  【例题·简答题】什么是票据追索权?行使票据追索权的当事人有那些?

  [答案]①票据追索权是指票据当事人行使付款请求权遭到拒绝或其他法定原因存在时,向其前手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及其他法定费用的权利。

  ②行使追索权的当事人包括:收款人和持票人以及代为清偿票据债务的保证人、背书人。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可以行使票据追索权的当事人有()。

  A.票载收款人

  B.代为清偿票据债务的保证人

  C.最后被背书人

  D.代为清偿票据债务的背书人

  [答案]ABCD

  【例题·多选题】甲签发一张汇票给乙,汇票上记载收款人乙、保证人丙等事项。乙在法定时间内向甲提示承兑后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丁。丁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张三。张三在法定期限内向付款人请求付款,未获付款。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承担该汇票责任的有()

  A.甲

  B.乙

  C.丙

  D.丁

  [答案]ABCD

  【例题·判断题】行使票据追索权的当事人除票载收款人和最后被背书人之外,还可能是代为清偿票据债务的保证人、背书人。()

  [答案]对

  (七)票据行为

  票据行为是指能够产生票据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规定的票据行为则是指票据当事人以发生票据债务为目的的、以在票据上签名或盖章为权利义务成立要件的法律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承兑和保证四种。

  1.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行为;

  2.背书是指持票人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票据权利授予他人行使,而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行为;

2011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学习笔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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