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个人所得税
一、关于纳税人
1、居民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虽无住所但在中国境内居住期满1年(境内外所得无限纳税)
2、非居民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期不满1年(境内所得有限纳税)
二、关于免征、减征
1、免征: |
2、减征: |
1)省级人民政府等奖金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3)按规发的补贴、津贴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5)保险赔款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7)退休费等8)各国驻华人员所得 |
孤残烈所得 |
三、关于征税对象和计算
1、工资薪金所得:按月征收
项目 |
公式 |
税率及例题 |
工资薪金所得 |
①应纳税所得额假定为X=每月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额(2000)(境内工作的中国公民)(而外籍人员和境外工作的中国公民还再减附加减除费用额2800) |
适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5%-45%,表及例题见教材 |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按年征收
项目 |
公式 |
税率及例题 |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
①应纳税所得额假定为X=(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及损失) |
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5%-35%,表及例题见教材 |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
①应纳税所得额假定为X=(全年收入总额-必要费用12*2000) |
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5%-35%,表及例题见教材 |
3、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财产租赁、财产转让、利息股息红利、偶然、其他所得:按次征收
项目 |
公式 |
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财产租赁所得(税率20%):须减除费用 |
假定每次收入为X |
稿酬所得(税率20%减征30%为税额式减免):须减除费用 |
假定每次收入为X |
财产转让、利息股息红利、偶然、其他所得(税率20%):无须减除费用,但财产转让可减合理费用 |
假定每次收入为X 则应纳税额=X*20% |
四、关于个税征收管理
▲▲▲重点掌握:
年所得>12万的(不包括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在一个纳税年度在中国境内居住<1年的个人)需申报个税,申报期限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