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财产清查的意义、种类和一般程序
一、财产清查的概念
财产清查是指通过对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和往来款项的盘点或核对,确定其实存数,查明账存数与实存数是否相符的一种专门方法。
造成账实不符的原因有以下几种:
1.在财产物资收发时,由于计量上的误差会发生差异;
2.会计人员在登记账簿时发生漏记、重记、错记,或计算上的错误,会造成账实不符;
3.财产物资在保管过程中的自然损耗,会造成账实不符;
4.结算过程中的未达账项,造成账实不符。
5.由于管理不善,或工作人员的失职而发生财产物资的残损、变质、短缺,造成账实不符;
6.由于不法分子的贪污盗窃、营私舞弊,造成财产物资的损失,使得账实不符。
二、财产清查的意义
1.通过财产清查,做到账实相符,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保护各项财产安全完整。
2.通过财产清查,可以查明财产物资盘盈、盘亏的原因,落实经济责任,从而完善企业管理制度,挖掘财产物资的潜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能,加速资金周转。
3.通过财产清查,可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弥补经营管理中的漏洞,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
三、财产清查的种类
(一)按财产清查的范围分为全面清查和局部清查
1.全面清查是指对所有财产物资、货币资产和往来结算款项进行全面、彻底的盘点和核对。
需要进行全面清查的情况通常有:年终决算前;企业在合并、撤销或改变隶属关系前;中外合资、国内合资前;企业股份制改造前;开展全面的资产评估、清产核资前;单位主要领导调离工作前等。
2.局部清查是指对部分财产物资、货币资金和往来款项的清查。
对于流动性较大的财产物资,如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应根据需要随时轮流盘点或重点抽查;
对于贵重财产物资,每月都要进行清查盘点;
对于库存现金,每日终了,应由出纳人员进行清点核对;
对于银行存款,至少每月同银行核对一次;对债权、债务,每年至少同对方核对一至两次。
(二)按财产清查的时间分为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清查
1.定期清查是按照预定计划规定的时间对财产进行的清查。
既可以是全面清查,也可以是局部清查。
2.不定期清查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的临时性清查,因而也叫临时清查。
例如,更换财产物资保管人员进行的有关财产物资的清查、发生意外灾害等非常损失进行的损失情况的清查,有关部门进行的临时性清查等。
四、财产清查的一般程序
6.填制盘存清单;
7.根据盘存清单填制实物、往来账项清查结果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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