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借贷记账法的特点。
借贷记账法的特点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1.以“借”和“贷”作为记账符号。
2.以“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作为记账规则。
3.可以设置共同性账户,即以账户的余额方向来判断账户的性质。对于债权、债务结算账户可以根据余额的方向来判别其账户的性质;如果账户的余额在借方,就作为资产类账户;如果余额在贷方就作为负债类账户。
例如,企业(银行)间业务往来的资金清算款项,可以设置资产负债共同性的“清算资金往来”账户。根据其余额的方向来判别其性质:如果期末余额在借方,表示企业应收的结算资金,就属于资产类账户;如果期末余额在贷方,表示企业应付的结算资金,就是负债类账户。
例.A企业向B企业销售商品一批,价款是117000元,不考虑相关税费。款项尚未支付,在未来某一时点收到款项是120000元。
4.依据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记账,发生额和余额都应保持借贷平衡关系,便于汇总和检查。
六、账户对应关系和会计分录
(一)账户对应关系和对应账户
应用借贷记账法,在发生经济业务后,按照“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的记账规则,就必须在有关联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账户之间形成应借、应贷的相互关系。账户之间这种应借应贷的相互关系,称为账户的对应关系。
(二)会计分录
1.会计分录的含义
会计分录是指对某项经济业务涉及的对应账户表明其应借应贷金额的记录,简称分录。每个会计分录,都应具备对应账户名称、记账方向和金额三个要素,缺一不可。
2.会计分录的分类
按照所涉及账户的多少,会计分录分为简单会计分录和复合会计分录。但是不能单纯为了简化记账,而把互不相关的几个简单分录硬性合并成一笔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因为这将导致账户对应关系模糊不清,不能正确地反映经济业务的来龙去脉。
3.会计分录的编制步骤
会计分录的编制步骤可归纳为“四确定一检查”
1)确定经济业务涉及的账户。
2)确定所涉及账户的性质(即属于哪一类账户)。
3)确定账户中的资金是增加还是减少。
4)根据2)和3)确定所涉及账户应记“借”还是应记“贷”。
5)检查应借应贷账户是否正确,借贷方金额是否相等。
会计分录的书写格式:先写借方科目,再写贷方科目,金额单位默认为“人民币元”。分录为上下结构,上借下贷,借贷错开,金额相等。编制复合分录时,对于多个借方(或贷方)科目,不必重复写“借”(或“贷”),只需将同方向的会计科目对齐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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