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固定资产增加的核算
固定资产的增加,按其来源不同分为: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购置的固定资产,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和盘盈的固定资产等等,企业应当分别不同来源进行会计处理。
1.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
企业对投资者投资转入的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一方面要反映本企业固定资产的增加,另一方面要反映投资者投资额的增加。
[例4—36]A企业收到B企业投入一台机床,B企业记录该机床的账面原价为l00 000元,已提折旧l0 000元;A企业接受投资时,投资合同约定按该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确认投资额,并且该约定价值是公允的(假定不考虑增值税)。A企业收到该机床时,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 90 000
贷:实收资本 90 000
2.购入的固定资产
(1)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
企业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应按实际支付的买价、运杂费、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作为购入的固定资产原价入账,借记“固定资产”账户,购买固定资产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
[例4—37]某企业购入不需要安装的设备一台,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为20 000元,增值税额3 400元,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为l 000元(运输费按7%的扣除率计算的增值税额允许抵扣),全部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设备运达企业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 20 93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 470
贷:银行存款 24 400
(2)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
企业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的支出以及发生的安装费用等均应通过“在建工程”账户核算,待安装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其实际成本由“在建工程”账户转入“固定资产”账户。
[例4—38]某企业购入需要安装的机器一台,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价款为40 000元,增值税额为6 800元,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为1 000元,包装费为2 000元,发生安装费2 200元,款项全部以银行存款支付。该机器安装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①支付机器价款和增值税
借:在建工程 40 000
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 800
贷:银行存款 46 800
②支付运费和包装费
借:在建工程 3 000
贷:银行存款 3 000
③支付安装费
借:在建工程 2 200
贷:银行存款 2 200
④安装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借:固定资产 45 200
贷:在建工程 45 200
3.自建的固定资产
企业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是指自行建造房屋、建筑物、各种设施,以及进行大型机器设备的安装工程(如大型生产线的安装工程)等,按实施的方式不同分为自营工程和出包工程两种。由于采用的方式不同,其会计处理也不同,教材中只要求对自营工程进行核算。
自营工程是指企业自行组织工程物资采购、自行组织施工人员施工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主要通过“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账户进行核算。
“工程物资”账户,核算为工程建设所购置、储备的各种工程物资的实际成本,包括待安装设备的实际成本。
“在建工程”账户,核算企业为工程建设所发生的实际支出,以及改扩建工程等转入的固定资产净值。
企业采用自营方式进行固定资产工程建设,购入为工程准备的物资,按价款和运杂费等,借记“工程物资”账户,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的7%扣除率计算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按支付的价税款和运杂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账户;建造固定资产领用工程物资时借记“在建工程”账户,贷记“工程物资”账户;自营工程发生的其他费用(如应负担的职工薪酬等),按实际发生额,借记“在建工程”账户,贷记“银行存款”(或“应付职工薪酬”等)账户;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企业应计算固定资产的实际成本,编制交付使用固定资产明细表,借记“固定资产”账户,贷记“在建工程”账户。
企业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按照工程预算、造价等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并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例4-39]某企业采用自营方式建造厂房一幢.以银行存款购入建造厂房用材料200 000元。支付的增值税额为34 000元.购入的材料全部用于工程建设;该工程应负担工程建筑人员薪酬84 000元;另以银行存款支付工程其他支出20 000元;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1)购入工程用材料
借:工程物资 2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4 000
贷:银行存款 234 000
(2)领用工程材料
借:在建工程——厂房 200 000
贷:工程物资 200 000
(3)分配应负担工程人员薪酬
借:在建工程一一厂房 84 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84 000
(4)支付工程其他支出
借:在建工程——厂房 20 000
贷:银行存款 20 000
(5)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办理竣工决算手续
借:固定资产 304 000
贷:在建工程——厂房 304 000
例题:
资料:上海明通电子有限公司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17%。2006年发生如下业务:
因生产经营需要,2006年年初开始自营建造厂房一幢。签发转账支票购买建造厂房用各类材料物资,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材料物资金额100,000.00元,税额17,000.00元,并于当月开工领用全部工程用材料。赊购原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1,500,000.00元,税额255,000.00元。材料验收入库后工程领用其中的30%。建造厂房应支付的工人工资为100,000.00元,并以银行卡转账发放工资。应交纳的营业税为50,000.00元。建造厂房发生其他各类支出200,000.00元,均用银行存款付讫。2006年年末厂房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验收交付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