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财务会计报告
第一节 财务会计报告概述
一、财务会计报告概述
(一)财务会计报告的概念
财务会计报告是指企业对外提供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的文件。企业通过定期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可以将日常会计核算资料集中起来,进行归类、整理,全面、概括地反映单位的经济活动全貌,向使用者传递关于单位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有用信息,满足财务会计资料使用者的需要。
(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
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
(三)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构成
财务会计报告分为年度和中期财务会计报告。中期财务会计报告是指以中期为基础编制的财务报告。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问。
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其附注和其他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报表,小企业编制的会计报表可以不包括现金流量表。中期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附注是指对在会计报表中列示项目所作的进一步说明,以及对未能在这些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等。
(四)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要求
为了满足使用者的会计信息需求,发挥财务会计报告的作用,单位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真实可靠、相关可比、全面完整、编报及时、便于理解.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1.真实可靠。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可靠,是指企业财务会计报告要真实地反映交易或事项的实际情况,不能人为地扭曲。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会计账簿记录和有关资料编制,这是保证财务会计报告质量的重要环节。
2.相关可比。财务会计报告的相关可比,是指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所提供的财务会计信息必须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决策相关,并且便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在不同企业之间及同一企业前后各期之间进行比较。
3.全面完整。财务会计报告的全面完整,是指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全面地披露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完整地反映企业财务活动的过程和结果。
4.编报及时。财务会计报告提供的信息具有较强的时效性,企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有关财务会计报告提供期限的规定。及时编制并及时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5.便于理解。便于理解是指财务会计报告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使用者理解和利用。
二、会计报表及其分类
会计报表是指企业以一定的会计方法和程序,由会计账簿的数据整理得出的,以表格的形式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书面文件,是财务会计报告的主体和核心。会计报表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
1.会计报表按反映的经济内容分类,可分为静态报表和动态报表。静态报表反映的是企业某一特定时点上的财务状况,如资产负债表;动态报表反映的是企业某一时期的经营成果,如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2.会计报表按服务的对象分类,可分为内部报表和外部报表。内部报表是指为适应企业内部经营管理需要而编制的不需对外公开的报表;外部报表是指必须向外提供的会计报表。企业对外提供的会计报表是财务报表。
3.会计报表按编制时间分类,可分为月报、季报、半年报和年报。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是指在每个会计年度的前6个月结束后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指季度终了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月度财务会计报告是指月度终了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月报、季报和半年报统称为中期报告。
4.会计报表按编制基础分类,可分为单位会计报表、汇总会计报表和合并会计报表。单位会计报表是指企业以本公司为会计主体编制的会计报表;汇总会计报表是上级部门对所有单位提供的会计报表进行汇总后编制的报表;合并会计报表是母公司以母公司个别会计报表和子公司个别会计报表为基础编制的会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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