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利润表
一、利润表的概念和意义
1.利润表的概念
利润表是指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的会计报表。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人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因此,利润表主要是根据“收入-费用=利润”这一等式,依照一定的分类标准和顺序,将企业一定会计期间的各种收入、费用支出和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进行适当分类、排列而成的,它也是企业的主要财务报表之一。
2.利润表的意义
通过利润表,可以从总体上了解企业收入、费用和净利润(或亏损)的实现及构成情况;同时,通过利润表提供的不同时期的比较数字(本期金额、上期金额),可以分析企业的获利能力及利润的未来发展趋势,了解投资者投入资本的保值增值情况。
二、利润表的格式
利润表的格式主要有多步式利润表和单步式利润表两种。我国企业的利润表采用多步式。多步式利润表分为三个层次,分步计算。
第一层次,计算营业利润。从营业收入中减去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加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投资收益(减损失)。得出营业利润。
第二层次,计算利润总额。在营业利润基础上,加上营业外收入,减去营业外支出,得出利润总额。营业外收人和营业外支出直接计人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
第三层次,计算净利润。从利润总额中减去所得税费用,得出净利润。
上述三个层次利润的计算,结果如为负数,即为亏损。
三、利润表的编制方法
利润表各个项目需填列的数字分为“本期金额”和“上期金额”两栏。其中,“上期金额”栏各个项目,应根据上年该期利润表“本期金额”栏内所列数字填列,如果利润表项目的列报发生变更的,应当对上期比较数据按照当期的列报要求进行调整,并在附注中披露调整的原因和性质,以及调整的各项目金额。
利润表中“本期金额”栏反映各项目的本期实际发生数,主要应依据损益类各账户的本期实际发生额列报。
1.“营业收入”项目,反映企业日常经营活动所确认的收入总额,应根据“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账户的本期发生额计算填列。
2.“营业成本”项目,反映企业日常经营活动发生的与营业收入直接配比的实际成本总额,应根据“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账户的本期发生额计算填列。
3.“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反映企业日常经营活动应负担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税金和教育费附加,应根据“营业税金及附加”账户本期发生额分析填列。
4.“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项目,反映企业发生的各项期间费用,应分别根据“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账户本期发生额分析填列。
5.“资产减值损失”项目,反映企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确认的减值损失,应根据“资产减值损失”账户本期发生额分析填列。
6.“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发生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资产或负债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应根据“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账户本期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净损失,则应以“一”号填列。
7.“投资收益”项目,反映企业以各种方式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益,应根据“投资收益”账户本期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投资损失,则应以“一”号填列。
8.“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项目,分别反映直接计人当期利润的利得或损失,应分别根据“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账户的本期发生额分析填列。
9.“所得税费用”项目,反映企业应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应根据“所得税费用”账户的本期发生额分析填列。
利润表中的三个利润项目,包括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应根据表中项目之间的关系计算填列,如为亏损,则应以“一”号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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