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原始凭证填制举例
支票:现金支票、转账支票
(一)签发日期——实际的出票日期
存根联:小写
正联:中文大写
2009.8.8:贰零零玖 年 捌 月 零捌 日
2009.02.13 :贰零零玖 年 零贰月 壹拾叁日
月:1-2月,加零
日:1-9日,加零
日:11-19日,加壹
(二)收款人
1.现金支票:本单位、个人。
(1)本单位盖章:正反面 盖财务章、法人章。
(2)个人:支款时在背面填身份证号码和发证机关。
2.转账支票:对方单位。
(三)付款行名称、出票人账号
(四)人民币(大写
1 008.00
1 008.50
1 008.05
9560.32
(五)人民币(小写)
(六)用途
(七)盖章
印章模糊作废。
(八) 其他填制要求和使用常识。
1.在签发支票时内容要齐全,大小写金额要相符;
2.支票正面不能有涂改痕迹,否则本支票作废;
3.收票人如果发现支票填写不全,可以补记,但不能涂改;
4.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10天,日期首尾算一天,节假日顺延。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开户银行不予受理,付款人不予付款;
5.签发现金支票必须符合库存现金管理的规定;
6.不得签发空头支票;不得出租、出借支票。
六、原始凭证的审核内容
(一)原始凭证的审核内容(六性)
真实性——凭证真实
正确性——业务真实
合法性、合理性
完整性——形式上审核
及时性——当月入账。
(二)经审核的原始凭证的处理
1.对于完全符合要求的原始凭证,应及时据以编制记账凭证入账;
2.对于真实、合法、合理但内容不够完整、填写有错误的原始凭证,应退回给有关经办人员,由其负责将有关凭证补充完整、更正错误或重开后,再办理正式会计手续;
3.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