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会计人员回避制度
1、回避制度是为了保证执法或者执业的公正性、对可能影响其公正性的执法或执业的人员实行职务回避和业务回避的一种制度
2、《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
(1)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2) 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3)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直系亲属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
【例题92】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 )。
答案:对
八、会计人员工作交接
1、交接的范围
(1)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或者因病暂时不能工作的,需要接替或代理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或单位负责人必须指定专人接替或者代理,并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2)临时离职或因病不能工作的会计人员恢复工作时,应当与接替或代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3)移交人员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手续的,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可由移交人委托他人代办交接,但委托人应当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交接程序
(1)交接前的准备工作。
①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②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结出余额,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印章
③整理好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要写出书面说明材料
④编制移交清册
⑤会计机构负责人移交时,要将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问题和会计人员等情况等向接替人员介绍清楚。
(2)移交点收
①现金要根据会计账簿记录余额进行当面点交,不得短缺,接替人员发现不一致或“白条抵库”现象时,移交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
②有价证券的数量要与会计账簿记录一致,有价证券面额和发行价不一致时,按照会计账簿余额交接。
③会计凭证、账簿等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加以说明,由移交人负责。
④银行存款账户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
⑤公章收据、空白支票等必须交接清楚
3、监交人员
(1)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
(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负责监交。当出现下列情况时,由上级主管部门派人会同监交:
①所属单位领导人不能监交,需要由上级主管单位派人代表主管单位监交;
②所属单位领导人不能尽快监交,需要由上级主管单位派人督促监交;
③不宜由单位领导人单独监交,而需要上级主管单位会同监交;
④上级主管单位认为存在某些问题需要派人会同监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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