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关系
一、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联系
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有着共同的目标、相同的调整对象、承担着同样的职责。
两者的联系主要表现在:
(1)在作用上相互补充、相互依托。
在规范会计行为中,我们不可能完全依赖会计法律制度的强制功能而排斥会计职业道德的教化功能,会计行为不可能都由会计法律制度进行规范。
基本的会计行为必须运用会计法律制度强制遵守,但不需要或不宜用会计法律制度进行规范的行为,可通过会计职业道德规范来实现。
(2)在内容上相互渗透、相互重叠。
会计法律制度中含有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中也包含会计法律制度的某些条款。
(3)在地位上相互转化、相互吸收。
最初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就是对会计职业行为约定俗成的基本要求,逐渐被吸收到会计法律制度中,可以说,会计法律制度是会计职业道德的最低要求。
(4)在实施上相互作用、相互促进。
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法律制度正常运行的社会和思想基础,会计法律制度是促进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形成和遵守的制度保障。
【例题·判断题】违反会计职业道德的行为,同时也一定违反会计法律制度。( )
[答案]错误
二、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区别
(一)性质不同
会计法律制度通过国家机器强制执行,具有很强的他律性;
会计职业道德主要依靠会计从业人员的自觉性,并依靠社会舆论和良心来实现,具有很强的自律性。
(二)作用范围不同
会计法律制度侧重于调整会计人员的外在行为和结果的合法化,具有较强的客观性;
会计职业道德则不仅要求调整会计人员的外在行为,还要调整会计人员内在的精神世界。
违反会计职业道德的行为,不一定违反会计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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