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出纳不得兼任哪些岗位?
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68.会计人员回避制度的含义?
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69.为什么会计人员离岗时要办理交接工作,什么情况下办理?
(1)会计工作前后衔接(2)防止由于会计人员的更换出现账目不清、财务混乱(3)分清移交人员和接管人员责任的有效措施
70.移交点收的具体要求有哪些?
“白条抵库”现象,移交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未达账项,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71.会计工作交接时谁负责监交?
(1)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2)单位负责人,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72.交接后的帐册如何使用?
接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前的账簿,移交清册一式三份。
73.交接后的法律责任认定怎样划分?
移交人员对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74.违法行为的特征?
(1)对社会有危害的行为(2)违反法律(3)有过错的行为(4)达到责任年龄的具有责任能力
75.法律责任的形式有哪几种?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的具体形式有哪几种?
三种: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行政处罚的形式:(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行政拘留(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行政处分的形式:(1)警告(2)记过(3)记大过(4)降级(5)撤职(6)开除
76.违反《会计法》的行为可能受到的具体处罚形式的哪几种?
行政责任、刑事责任、责令限期改正、罚款、行政处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7.对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会计法》有何规定?
应当恢复其名誉和原有职务、级别
78.关于行政复议有关规定是什么?
(1)可以口头申请(2)不得收取任何费用(3)不停止执行(4)一级复议制
79.行政复议的管辖是如何规定的(到哪个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也可向上一级主管部门
80.关于行政诉讼的有关规定?
(1)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
(2)公开审判制度,和议制度,再审终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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