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各期间财务会计报告编制的时间要求和基本内容是:(拓展内容,简单了解)
(1)月度财务会计报告。在月度终了后6日内报出,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季度财务会计报告。在每季度终了后的15日内报出,包括的内容与月度财务会计报告基本相同。可以加上现金流量表。
(3)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在每半年度终了后60天内报出,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会计报表附注。
(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在每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对外提供,包括财务会计报告的全部内容。
我国《财务会计报告条例》规定,年度结账日为公历年度每年的12月31日;半年度、季度、月度结账日分别为公历年度每半年、每季、每月的最后一天。
【例题2·多选题】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 )。
A.资产负债表 B.会计报表附注
C.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D.现金流量表
[答案]ABCD
三、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要求
(一)基本要求
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严格遵循国家会计制度规定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编制方法。其基本要求如下:
1.真实可靠
如果会计报表所提供的资料不真实或者可靠性很差,则会致使报表使用者作出错误的决策。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相关可比
企业会计报表所提供的财务会计信息必须与报表使用者的决策需要相关,满足报表使用者的需要,并且会计报表各项目的数据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便于报表使用者在不同企业之间及同一企业不同期间之间进行比较。
3.全面完整
企业会计报表应当全面地披露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动情况,完整地反映企业财务活动的过程和结果,以满足各有关方面对财务会计信息资料的需要。不得漏编漏报。
4.编报及时
企业会计报表所提供的信息资料,具有很强的时效性。只有及时编制和报送会计报表,才能为使用者提供决策所需的信息资料。
5.便于理解
可理解性是指会计报表提供的信息可以为使用者所理解。因此,编制的会计报表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
(二)报表项目列报(非大纲要求内容,简单了解)
1.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应当在各个会计期间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2.性质或功能不同的项目,应当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报(不具有重要性的除外);
性质或功能类似的项目,应当按其类别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报(其类别具有重要性的)。
3.至少应当提供所有列报项目上一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
(三)财务报表显著位置应当至少披露的项目:
1.编报企业名称。
2.资产负债表日或财务报表涵盖的会计期间。
3.金额单位。
4.财务报表是合并财务报表的,应当予以说明。
(四)我国《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规定,企业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
封面上应当注明:企业名称、企业统一代码、组织形式、地址、报表所属年度或者月份、报出日期,并由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企业,还应当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注意:签名并盖章,而非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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