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月6日,生产车间从仓库领用原材料一批,其中甲材料600千克,单价60元,计36 000元,乙材料300千克,单价80元,计24 000元。
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生产成本 60 000
贷:原材料——甲材料 36 000
——乙材料 24 000
(3)7月12日,向B公司购入材料一批,其中甲材料200千克,单价60元,价款l2 000元,乙材料400千克,单价80元,价款32 00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货款尚未支付。
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甲材料 l2 000
——乙材料 32 000
贷:应付账款——B公司 44 000
(4)7月20日,以银行存款偿还欠A公司的货款40 000元,偿还欠B公司的货款48 000元。
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付账款——A公司 40 000
——B公司 48 000
贷:银行存款 88 000
根据上述资料,在“原材料”和“应付账款”的总分类账户及其所属的明细分类账户中进行平行登记,有关步骤如下:首先,将月初余额分别记入“原材料”和“应付账款”总分类账户及其所属的明细分类账户,在“原材料”的明细分类账户中,还需要登记各种材料的数量和单价。然后,根据经济业务发生的先后次序和编制的会计分录,依次,在“原材料”和“应付账款”两个总分类账户和其所属的明细分类账户中进行平行登记,并计算出各账户的本期发生额和期末余额。有关“原材料”和“应付账款”总分类账户和其所属明细分类账户的登记结果如表4一l5至表4—20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