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原始凭证
一、原始凭证的概念
原始凭证又称单据,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记录或证明经济业务的发生或完成情况的原始凭据。
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应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二、原始凭证的种类
原始凭证也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
(一)原始凭证按其来源的不同,可以分为外来原始凭证和自制原始凭证。
1.外来原始凭证
外来原始凭证是指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从其他单位或个人直接取得的原始凭证。
如购买材料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银行转来的各种结算凭证、对外支付款项时取得的收据、职工出差取得的飞机票、车船票等。如表6—1、6—2所示。
表6—2 ××统一银钱收据 No
2.自制原始凭证
自制原始凭证是指由本单位内部经办业务的部门或个人,在执行或完成某项经济业务时自行填制的、仅供本单位内部使用的原始凭证。
如收料单、领料单、限额领料单、产品入库单、产品出库单、借款单、工资发放明细表、折旧计算表等。自制原始凭证如表6—3、6—4所示。
表6—4 限额领料单
领料部门: 年 月 日 领料编号:
领料用途: 发料仓库:
仓库负责人:
销售发票:自制原始凭证,采购发票:外来原始凭证。
【例4】(单)下列凭证中,( )属于自制原始凭证。
A.购货发票顾客联
B.缴付房租收据
C.差旅费报销单
D.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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