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记账凭证的编制要求
(一)基本要求
1.记账凭证各项内容必须完整。
2.记账凭证应连续编号。
一笔经济业务需要填制两张以上记账凭证的,可以采用分数编号法编号。
【例10】下列关于记账凭证的编号,做法正确的有( )。
A.企业按收款、付款、转账三类编号
B.企业根据经济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按月连续编号
C.企业按现收、现付、银收、银付、转账五类编号
D.一项业务需使用若干张凭证时,采用分数编号法编号
[答案]ABCD
3.记账凭证的书写应清楚、规范。
4.记账凭证可以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填制,或根据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编制,也可以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但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记账凭证上。
5.除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
【例11】下列( )的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
A.结转损益类账户
B.涉及债权债务往来业务
C.更正错误
D.用于结账
[答案]B
所附原始凭证张数的计算,一般以原始凭证的自然张数为准。如果记账凭证中附有原始凭证汇总表,则应该把所附原始凭证和原始凭证汇总表的张数一起计入附件的张数之内。但报销差旅费等零散票券,可以粘贴在一张纸上,作为一张原始凭证。
一张原始凭证如涉及到几张记账凭证的,可以把原始凭证附在一张主要的记账凭证后面,并在其他记账凭证上注明附有该原始凭证的记账凭证的编号或者附上该原始凭证的复印件。
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支出需要由几个单位共同负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具原始凭证分割单给其他应负担的单位。
原始凭证分割单
填制记账凭证时若发生错误应当重新填制。已登记入账的记账凭证在当年内发现填写错误时,可以用红字填写一张与原内容相同的记账凭证,在摘要栏注明“注销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字样,同时再用蓝字重新填制一张正确的记账凭证,注明“订正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字样。
如果会计科目没有错误,只是金额错误,也可将正确数字与错误数字之间的差额,另编一张调整的记账凭证,调增金额用蓝字、调减金额用红字。
发现以前年度记账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用蓝字填制一张更正的记账凭证。
7.记账凭证填制完经济业务事项后,如有空行,应当自金额栏最后一笔金额数字下的空行处至合计数上的空行处划线注销。
(二)收款凭证的编制要求
收款凭证左上角的“借方科目”按收款的性质填写“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例6—1】 海西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9月10日,收到上月乙公司所欠销货款25 000元,存入银行。应编制收款凭证见表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