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应付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
“应付职工薪酬”账户:核算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
贷方登记:本月实际发生的应付职工薪酬总额,即应付职工薪酬的分配数;
借方登记:本月实际支付的各种应付职工薪酬;
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支付的应付职工薪酬。
明细账户:
该账户应当按照“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一、货币性职工薪酬
(一)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借: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借方费用原则:(按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
生产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生产人员) ——“生产成本”账户
(车间管理者)——“制造费用”账户
管理部门人员 ——“管理费用”账户
销售人员 ——“销售费用”账户
应由在建工程负担的职工薪酬 ——“在建工程”账户
应由在研发支出负担的职工薪酬 —— “研发支出”账户
(二)发放职工薪酬
5.支付职工福利费
6.支付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7.缴纳社保
二、非货币性职工薪酬
1.自产产品作为福利
(1)按产品的含税售价确认为企业的费用,并增加负债(应付职工薪酬)
(2)产品视同销售确认收入和成本,抵减负债。——发放职工薪酬
2.无偿提供住房(单选)
借: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累计折旧
3.租赁住房(单选)
借: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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