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留存收益
留存收益主要包括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两部分。(多选)
一、盈余公积
(一)盈余公积的形成
1.法定盈余公积。(判断)
(1)按照净利润(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10%提取。
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金额已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
(2)计提基数:不应包括企业年初未分配利润。
2.任意盈余公积。
任意盈余公积是公司制企业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批准按照规定的比例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
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的区别就在于其各自计提的依据不同,法定盈余公积是以国家的法律或法规为依据提取的,而任意盈余公积则是由企业自行决定提取的。
(二)盈余公积的用途(多选)
1.弥补亏损。
弥补亏损的渠道主要有三条:
一是用以后年度税前利润弥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企业发生亏损时,可以用以后五年内实现的税前利润来弥补。
二是以后年度税后利润弥补。
三是用盈余公积弥补。
2.转增资本或股本。
用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后,留存的盈余公积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
3.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企业提取的盈余公积,无论是用于弥补亏损,还是用于转增资本或股本,都是在企业所有者权益内部结构的转换,并不引起企业所有者权益总额的变化。(多选)
但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会引起所有者权益总额的变化。
(三)盈余公积的会计处理
1.提取的盈余公积
2.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其中事项1~3不引起所有者权益变动。(多选)
二、未分配利润
(一)未分配利润的形成
未分配利润是企业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的结存利润,也是企业所有者权益的组成部分。
未分配利润=企业期初未分配利润+本期实现的净利润-提取的盈余公积-分配出去的利润
未分配利润有两层含义:一是留待以后年度处理的利润;二是未指定特定用途的利润。
(二)未分配利润形成的会计处理(第19章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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