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异地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
异地银行结算账户是指存款人符合法定条件,根据需要在异地开立相应的银行结算账户。
(1)异地存款账户的开立条件。
①营业执照注册地与经营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跨省、市、县)需要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②办理异地借款和其他结算需要开立一般存款账户的;③存款人因附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或派出机构发生的收入汇缴或业务支出需要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④异地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的;⑤自然人根据需要在异地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
【例题·多选题】异地银行结算账户可以开立的银行账户种类有( )。
A.基本存款账户 B.一般存款账户
C.专用存款账户 D.临时存款账户
[答案]ABCD
(2)开立异地银行结算账户所需要的证明文件。
存款人需要在异地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除出具前述开立基本银行结算账户、一般银行结算账户、专用银行结算账户以及临时银行结算账户所规定的证明文件之外,还应出具下列相应的证明文件:①经营地与注册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的存款人,在异地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应出具注册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的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证明;②异地借款的存款人,在异地开立一般存款账户的,应出具在异地取得贷款的借款合同;③因经营需要在异地办理收入汇缴和业务支出的存款人,在异地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应出具隶属单位的证明。
属本条第②、③项情况的,还应出具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
存款人需要在异地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应出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所规定的证明文件。
(4)开立异地存款账户的程序。开立异地存款账户的,根据其账户的种类不同,开立程序与前述相关账户开立的程序相同。
(三)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与撤销
1.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
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是指存款人姓名、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住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发生的变更。
2.银行结算账户的撤销
银行结算账户的撤销是指存款人因开户资格或其他原因终止银行结算账户使用的行为。
(1)银行结算账户的撤销事由。
(2)银行结算账户的撤销程序。
(3)办理银行结算账户的撤销手续的注意事项。
①未获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单位,在验资期满后,应向银行申请撤销注册验资临时存款账户,其账户资金应退还给原汇款人账户。注册验资资金以现金方式存入,出资人提取现金的,应出具缴存现金时的现金缴款原件及其有效身份证件。
②存款人尚未清偿其开户银行债务的,不得申请撤销该账户。
③存款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必须与开户银行核对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余额,交回各种重要空白票据及结算凭证和开户登记证,银行核对无误后方可办理销户手续。
④银行撤销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时应在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上注明销户日期并签章,同时于撤销银行结算账户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
⑤银行对一年未发生收付活动且未欠开户银行债务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应通知单位自发出通知之日起30日内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未划转款项列入久悬未取专户管理。
(四)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
1.中国人民银行的管理
2.银行的管理
3.存款人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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