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
(一)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
1.单位负责人的含义
单位负责人,是指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主要包括两类人员:
(1)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也称法人代表):是指依法代表法人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如国有工业企业的厂长(经理)、国家机关的最高行政首长、公司制企业的董事长等;
(2)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即是指依法代表非法人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如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等。
单位负责人并不是指具体经营管理实务的负责人。
2.单位负责人会计责任的范围
(1)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防止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
(2)应当保证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
单位负责人负责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并不是要求单位负责人事必躬亲、直接代替会计人员办理会计事务,而是指:应当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制约机制,明确会计工作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工作规程和纪律要求,并了解制度的执行情况和职责的履行情况。
【例题·多选题】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 )负责。
A.真实性
B.系统性
C.全面性
D.完整性
[答案]AD
(二)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基本职责
《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并非否定会计人员和会计工作的其他相关人员的职能作用,与发挥单位其他人员的职能作用并不矛盾。
《会计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单位负责人、单位的其他人员和有关人员也有责任和义务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能够依法行使职权,不能阻碍其行使这一职权,更不能对其依法行使职权进行干预。
《会计法》第二款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第三款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
【例1-2-1】李某学习《会计法》后认为,某集团公司的子公司与某总公司的分公司一样,其子公司与分公司的负责人是单位负责人,要承担子公司与分公司的会计责任。请问这种理解对吗?
[解析]这种理解是错的。集团公司的子公司是有法人资格的子公司的负责人是单位负责人,要承担子公司的会计责任。而总公司的分公司是没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负责人是单位负责人,要承担分公司的会计责任。
【例1-2-2】某集团公司的董事长王某社会事务繁多,便书面约定,授权其公司的总会计师李某代理先例他的有关法定会计事务职权(包括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字并盖章),由此产生的一切会计责任均由总会计师李某承担。因此,董事长王某不再承担该公司的会计行为责任,而由总会计师李某承担。该作法是否正确?
[解析]该作法是错误的。单位负责人可以局面约定,授权其代理人先例单位负责人的有关职权,这是单位负责人与其他负责人的委托授权关系总是。但单位负责人应当对其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承担责任。因此,单位负责人可以将应当由其发行的法定会计事务局面(如内部规章制度、委托书等)委托其他人员,如经营负责人(经理)、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等先例,并明确责任,代理人如有违反,单位负责人可以按内部规章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但单位负责人仍是本单位执行《会计法》的责任主体。
【例1-2-3】财政部门对甲企业进行财务检查时,发现甲企业的利润表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报表是由会计员小李编制,报表中的有些会计资料是经过会计主管才王经手的,报表上报前也是经过会计主管老王审核的。小李认为老王应对报表的作假行为承担全部责任。问:小李的观点正确吗?
[解析]小李的观点不正确。《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是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对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本例中,虽然报表由小李编制、老王审核,但对报表的真实性负责的仍然是该企业的单位负责人。如果小李和老王明知报表中的会计资料是虚假的而不报告,甚至参与作假,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例题·单选题】我国从事会计工作人员的基本任职条件是( )。
A.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B.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C.具有中专以上专业学历
D.担任会计专业职务
[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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