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一、会计机构的设置(根据业务需要设置会计机构)
各单位是否设置会计机构,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来决定,即各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会计业务的繁简情况决定是否设置会计机构。
考虑如下因素:
1.单位规模的大小;
2.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的繁简;
3.经营管理的要求。(最基本的)
《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客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一)单独设置会计机构
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实行独立核算的大、中型企业(包括集团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等)应当单独设置会计机构;财务收支数额较大、会计业务员较多的行政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也应单独设置会计机构。
(二)不单独设置会计机构的,应当配备会计专业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主管人员是指不单独设置会计机构的单位里,负责组织管理会计事务、行使会计机构负责人职权的负责人。
(三)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例1-5-1】王某出资建立了一个小企业,为节约成本,他从本地的一家会计师事务所聘请了一位注册会计师为他的企业代理记账。问王某的行是否合法。
[解析]王某的行为合法。根据会计法的相关规定,不具备会计机构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会计师事务所是依法设立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是其业务范围之一。所以王某的行为合法。
【例如·单选题】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单位会计主管人员是指( )。
A.总会计师
B.会计机构负责人
C.未设总会计师的单位分管会计工作的行政副职
D.未单独设置会计机构而在有关机构中指定行使会计机构负责人职权的会计人员
[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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