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会计从业资格
(一)会计从业资格的概念
会计从业资格是指进入会计职业、从事会计工作的一种法定资质,是进入会计职业的“门槛”。
(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
1.会计机构负责人;
2.出纳;
3.稽核;
4.资本、基金核算;
5.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
6.工资、成本费用、财务成果核算;
7.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非收发人员)
8.总账;
9.财务会计报告编制;
10.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三)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
1.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实行考试制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由财政部统一制定并公布。
会计从业资格的考试大婴幼儿由财政部统一制定并公布。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申请人符合基本报名条件且具备国家教育账款政主客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含两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根据《湖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第七条条的规定,50岁以上人员可以选择参加珠算五级考试。
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是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证明文件,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2.会计从业资格报名条件。
(1)遵守会计和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
3.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情形。
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五年内(含五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所列违法情形,是指以下情形:
(1)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
(2)私设会计账簿
(3)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
(4)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
(5)随意变便于工作会计处理方法
(6)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
(7)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
(8)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
(9)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诊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
(10)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本法规定
(11)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12)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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