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应纳税额的计算
(1)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是指纳税义务人按照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合同规定分得的经营利润和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所说的减除必要费用,是指按月减除2 000元。计算公式为: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每年收入总额-2 000元×12
(2)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额,是指以每年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和适用(规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
计算公式为: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4.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1)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对劳务报酬所得,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①每次收入不足4 000元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 800)×20%
②每次收入在4 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1 -20%)×20%
③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 000元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的速算扣除数见表3-3
(2)稿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稿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①每次收入不足4 000元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1-30%)=(每次收入额- 800)×20%×(1-30%)
②每次收入在4 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1-30%) =每次收入额×(1-20%)×20%×(1-30%)
(3)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①每次收入不足4 000元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800)×20%
②每次收入在4 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1-20%)×20%
5.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1)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财产转让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财产原值,是指:①有价证券,为买入价以及买人时按照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②建筑物,为建造费或者购进价格以及其他有关费用;③土地使用权,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费用以及其他有关费用;④机器设备、车船,为购进价格、运输费、安装费以及其他有关费用;⑤其他财产,参照以上方法确定。纳税义务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财产原值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财产原值。合理费用,是指卖出财产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费用。计算公式为:
财产转让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合理费用
(2)财产转让所得应税额的计算
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是指以应纳税所得额和适用(规定)税率计算的税额。计算公式为:
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应纳税额,是指以应纳税所得额和适用(规定)税率计算的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自2005年6月13日起,对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自2008年10月9日起,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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