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会计职业道德
(一)会计职业道德概念
会计职业道德是指在会计职业活动中应当遵循的、体现会计职业特征的、调整会计职业关系的职业行为准则和规范。其含义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会计职业道德是调整会计职业活动中各种利益关系的手段。会计工作的性质决定了在会计职业活动中要处理方方面面的经济关系,包括单位与单位、单位与国家、单位与投资者、单位与债权人、单位与职工、单位内部各部门之间及单位与社会公众之间等经济关系,这些经济关系的实质是经济利益关系。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当各经济主体的利益与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会计职业道德不允许通过损害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而获取违法利益,但允许个人和各经济主体获取合法的自身利益。会计职业道德可以配合国家法律制度,调整职业关系中的经济利益关系,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2.会计职业道德具有相对稳定性。会计是一种专业技术性很强的职业。在其对单位经济事项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中,会计标准的设计、会计政策的制定、会计方法的选择,都必须遵循其内在的客观经济规律和要求。由于人们面对的是共同的客观经济规律,因此,会计职业道德在社会经济关系不断的变迁中,始终保持自己的相对稳定性。在会计职业活动中诚实守信、客观公正等是对会计人员的普遍要求。没有任何一个社会制度能够容忍虚假会计信息,也没有任何一个经济主体会允许会计人员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单位的商业秘密。
3.会计职业道德具有广泛的社会性。会计职业道德的社会性是由会计职业活动所生成的产品决定的。特别是在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情况下,会计不仅要为政府机构、企业管理层、金融机构等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会计信息,而且要为投资者、债权人及社会公众服务,因其服务对象涉及面很广,提供的会计信息是公共产品,所以会计职业道德的优劣将影响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像银广夏、郑百文、蓝田股份等会计造假丑闻就是典型例子,由于会计造假致使广大股东遭受了巨大的损失,严重干扰了社会经济的正常秩序。可见,会计信息质量直接影响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经济秩序的健康运行,会计职业道德必然受社会关注,具有广泛的社会性。
(二)会计职业道德的特征
会计作为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一种特殊职业,除了具有职业道德的一般特征外,与其他职业道德相比还具有如下特征:
1.具有一定的强制性。法律是具有强制性的,它要求人们“必须这样或那样做”;而道德一般不具有强制性,它要求人们“应该这样或那样做”。但在我国,会计职业道德和其他道德不一样,许多内容都直接纳人了会计法律制度,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都规定了会计职业道德的内容和要求。因此,会计职业道德是一种“思想立法”,它已经超出“应该怎样做”的界限,跨入“必须这样做”的范围。如果不按照“守则”、“准则”、“条例”去做,有的虽谈不上犯罪,但也是违反职业纪律的,更是职业道德所不允许的。会计职业道德的这种独特的强制性,是由会计工作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的特殊地位所决定的。当然,会计职业道德的许多非强制性内容仍然存在,而且也在发挥着作用。例如,会计职业道德中的提高技能、强化服务、参与管理、奉献社会等内容虽然是非强制性要求,但其直接影响到专业胜任能力、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职业的声誉,也要求会计人员遵守。
2.较多关注公众利益。会计职业的一个显著特征是会计职业活动与社会公众利益密切联系。在会计工作中,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程序、标准和方法,在选择和运用上发生任何变化,都会引起与经济主体有关的各方经济利益受到直接的影响。由于会计人员自身的经济利益往往与其所处的经济主体的利益一致,当经济主体利益与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出现矛盾时,会计人员的利益指向如果偏向经济主体,那么国家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就会受损,便产生了会计职业道德危机。因此,会计职业的特殊性,对会计职业道德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会计人员客观公正,在会计职业活动中,发生道德冲突时要坚持准则,把社会公众利益放在第一位。
(三)会计职业道德的作用
会计职业道德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会计职业道德是规范会计行为的基础。动机是行为的先导,有什么样的动机就有什么样的行为。会计职业道德对会计的行为动机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如诚实守信、客观公正等,引导、规劝、约束会计人员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念,建立良好的职业品行,从而达到规范会计行为的目的。
2.会计职业道德是实现会计目标的重要保证。从会计职业关系角度讲,会计目标就是为会计职业关系中的各个服务对象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由于会计职业活动既是技术性的处理过程,同时又涉及到对多种经济利益关系的调整。会计目标能否顺利实现,既取决于会计从业者专业技能水平,也取决于会计从业者的能否严格履行职业行为准则。如果会计从业者故意或非故意地提供了不真实、不可靠的会计信息,就会导致服务对象的决策失误,甚至导致社会经济秩序混乱。因此,依靠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约束会计从业者的职业行为,是实现会计目标的重要保证。
3.会计职业道德是对会计法律制度的重要补充。在现实生活中,人们的很多行为很难由法律作出规定。例如,会计法律只能对会计人员不得违法的行为作出规定,不宜对他们如何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提高技能等提出具体要求,但是,如果会计人员缺乏爱岗敬业的热情和态度,缺乏诚实守信的做人准则,没有必要的职业技能,则很难保证会计信息达到真实、完整的法定要求。很显然,会计职业道德是其他会计法律制度所不能替代的。会计职业道德是对会计法律规范的重要补充。
(四)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
1.爱岗敬业。
(1)爱岗敬业的含义。爱岗敬业指的是忠于职守的事业精神,这是会计职业道德的基础。爱岗就是会计人员应该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安心于本职岗位,稳定、持久地在会计天地中耕耘,恪尽职守地做好本职工作。敬业就是会计人员应该充分认识本职工作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认识本职工作的社会意义和道德价值,具有会计职业的荣誉感和自豪感,在职业活动中具有高度的劳动热情和创造性,以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从事会计工作。
爱岗敬业是爱岗与敬业的总称。爱岗和敬业互为前提,相互支持、相辅相成。“爱岗”是“敬业”的基石,“敬业”是“爱岗”的升华。如果会计人员对所从事的会计工作不热爱,工作中就难以做到兢兢业业,就不会主动刻苦钻研业务,更新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技能;就不会珍惜会计这份工作,努力维护会计职业的声誉和形象;就无法具备与其职务相适应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更谈不上坚持准则、客观公正、文明服务,维护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为国家和企业承担责任。反之,会计人员虽有热爱会计职业的一腔热情,但如果没有勤奋踏实的工作作风和忠于职守的实际行动,敬业也就成为一句空话。
(2)爱岗敬业的基本要求。
第一,正确认识会计职业,树立职业荣誉感。爱岗敬业精神,自始至终都是以人们对职业的认识程度以及所采取的态度作为行动的指导并体现在实际工作中的。如果会计人员对所从事的会计职业缺乏正确的认识,认为会计不过是简单的“写写算算”、“收收支支”的琐碎工作,或者有“会计难当,职权难用,成绩难见,违纪难免”的想法,就必然会自觉不自觉地把这些意识反映到其工作行动之中,就会表现出“懒”、“惰”、“拖”的不良行为,给会计职业及其声誉造成不良影响。
会计人员只有正确地认识会计本质,明确会计在经济管理工作中的地位和重要性,树立职业荣誉感,才有可能去爱岗敬业。这是做到爱岗敬业的前提,也是首要要求。
第二,热爱会计工作,敬重会计职业。热爱一项工作,首先就意味着对这项工作有一种职业的荣誉感,有自信心和自尊心;其次是对这项工作抱有浓厚的兴趣,把职业生活看成是一种乐趣。于是平凡的、甚至是琐碎的日常工作,就成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内容,并且能在工作中时时感受到它的乐趣。只要人们是根据自己的爱好、兴趣和特长来选择职业,通常都对所选职业充满情感,喜爱这一职业。但是,任何社会、任何时候都难以绝对保证人们所选择的职业是自己满意的。因而,在所从事的职业与自己的兴趣、爱好不一致时,要求人们对其所从事的职业有一个正确的认识态度。如果做了会计,就应该热爱会计工作,敬重会计职业,即使对会计职业并不感兴趣。
在我国各行各业的无数职业道德标兵的先进事迹告诉我们,对自己的工作是否热爱,对自己的岗位是否敬重,是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会计人员只要树立了“干一行爱一行”的思想,就会发现会计职业中的乐趣;只有树立“干一行爱一行”的思想,才会刻苦钻研会计业务技能,才会努力学习会计业务知识,才会发现在会计核算、企业理财领域有许多值得人们去研究探索的东西。有了对本职工作的热爱,就会激发出一种敬业精神,自觉自愿地执行职业道德的各种规范,不断改进自己的工作,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不平凡的业绩。
第三,安心工作,任劳任怨。安心本职工作,就是以从事会计工作为“乐”,而不是“这山望着那山高”。只有安心本职工作,才能潜下心来“勤学多思,勤问多练”,才能对会计工作中不断出现的新问题去探索和研究,也才能真正做到敬业。任劳任怨,要求会计人员具有不怕吃苦的精神和不计较个人得失的思想境界。会计人员在进行会计事项的处理中,有时会出现两难的境地,当集体利益与职工个人利益或国家利益与单位利益发生冲突时,会计人员如果维护了国家利益或集体利益,就可能不被人们理解甚至抱怨;反之,则会有道德危机。会计职业道德要求会计人员既任劳也任怨。
第四,严肃认真、一丝不苟。从业者对目己本职工作的热爱,必定会体现在对工作所必需的职业技能的态度上,体现在对自己工作成果的追求上,这就是对工作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对技术精益求精。会计工作是一项严肃细致的工作,没有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和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就容易出现偏差。对一些损失浪费、违法乱纪的行为和一切不合法不合理的业务开支,要严肃认真地对待,把好费用支出关。严肃认真、一丝不苟的职业作风贯穿于会计工作的始终,不仅要求数字计算准确,手续清楚完备,而且绝不能有“都是熟人不会错”的麻痹思想和“马马虎虎”的工作作风。
第五,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忠于职守,不仅要求会计人员认真地执行岗位规范,而且要求会计人员在各种复杂的情况下,能够抵制各种诱惑,忠实地履行岗位职责。尽职尽责具体表现为会计人员对自己应承担责任和义务所表现出的一种责任感和义务感,这种责任感和义务感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社会或他人对会计人员规定的责任;二是会计人员对社会或他人所负的道义责任。
在现代经济生活中,会计职业因其所处的环境具有其特殊性,不同的岗位要求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不尽相同。注册会计师接受单位委托对委托者进行审计、鉴证或咨询,要维护委托人的权益,保守商业秘密,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单位内部会计人员不仅要尽职尽责地履行会计职能,客观真实地记录反映服务主体的经济活动状况,负责其资金的有效动作,积极参与经营和决策,而且还应抵制不当的开支,防止有人侵占单位资产,保护财产安全完整。在对单位(或雇主)的忠诚与国家及社会公众利益发生冲突时,会计人员应该忠实于国家、忠实于社会公众,承担起维护国家和社会公众的责任。单位会计人员应对外提供有关服务主体真实可靠地会计信息;注册会计师不仅要对委托人负责,更应对广大的信息使用者负责,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作出客观、公允的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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