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账务处理模块日常账务处理操作要求
根据提供的会计业务资料,利用会计核算软件完成凭证录入、审核、修改、查询、记账和结账工作。
一、记账凭证录入、修改、查询
1.录入。录入凭证时,应首先选择凭证类型,输入制单日期,凭证按月、分凭证类型自动连续编号;然后依次输入附件张数、摘要、会计科目、辅助核算信息、金额等,其中,会计科目要求输入末级明细科目。录入完成后,要保存已录入凭证。
2.凭证修改。对于记账前的机内错误会计凭证进行修改。
3.删除凭证。
(1)作废,恢复凭证
(2)整理凭证
4.查询凭证。
二、审核凭证
只有经过审核的记账凭证才允许记账。凭证输入、审核不能为同一个人。审核人不能直接修改会计凭证。
三、记账
注意问题:
1.记账过程一旦断电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中断后,系统将自动调用“恢复以前状态”恢复数据,然后用户再重新记账。
2.如果用户发现某一步设置错误,可通过单击“上一步”返回后进行修改。
3.在记账过程中,不得中断退出。
4.在第一次记账时,如果期初余额试算不平衡,系统不允许记账。
5.所选范围内的凭证如有不平衡凭证,系统将列出错误凭证,并重选记账范围。
6.所选范围内的凭证如有未审核凭证时,系统提示是否只记已审核凭证或重选记账范围。
四、账簿查询
1.总账查询
2.科目发生额及余额输出
3.明细账查询
4.日记账的查询及打印
五、期末业务处理
(一)对账
(二)月末结账
在会计期末,对指定月份进行结账。
1.上月未结账,则本月不能结账。
2.上月未结账,则本月不能记账,但可以填制、审核凭证。
3.如果本月有尚未记账的凭证,则不允许结账。
4.结账后,不能再输入当月的记账凭证。
5.结账只能由有结账权限的人进行。
6.账账核对不符,不能结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