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记账凭证
一、记账凭证的种类
(一)按内容可分为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
1.收款凭证
收款凭证----是指用于记录现金和银行存款收款业务的记账凭证。它是由出纳人员根据库存现金收入业务和银行存款收入业务的原始凭证编制的专用凭证,作为登记现金、银行存款等有关账簿的依据。
收 款 凭 证
借方科目:库存现金 2009年4月5日 收字 第3号
会计主管:丁峰 记账:曹丽 审核:丁峰 出纳:李丽 制单:张云
2.付款凭证
付款凭证----是指用于记录现金和银行存款付款业务的记账凭证。它是由出纳人员根据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付出业务的原始凭证编制的专用凭证,作为登记现金、银行存款等有关账簿的依据。
付 款 凭 证
贷方科目: 银行存款 2009年4月6日 付字 第31号
会计主管:丁峰 记账:曹丽 审核:丁峰 出纳:李丽 制单:张云
为避免凭证重复,对于两类货币资金之间的划转业务(如将现金送存银行,或从银行提取现金)一般只编制付款凭证,不编制收款凭证。
3.转账凭证
转账凭证是指用于记录不涉及现金和银行存款业务的记账凭证。转账凭证应根据有关转账业务的原始凭证编制,作为登记有关明细账和总账等账簿的依据。
转 账 凭 证
2009年4月9日 转字第2号
会计主管:丁峰 记账:曹丽 审核:丁峰 制单:张云
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都属于专用记账凭证。适用于规模较大、收付款业务较多的单位。但是,对于经济业务比较简单、规模较小、收付款业务较少的单位,也可以采用通用记账凭证。通用记账凭证是各类交易或事项(包括收款、付款和转账业务)共同使用的记账凭证。通用记账凭证的一般格式与转账凭证基本相同。
(二)按填制方法可以分为复式记账凭证和单式记账凭证
1.复式凭证
复式凭证----是指将每一笔经济业务或事项所涉及的全部会计科目及其发生额均在同一张记账凭证中反映的一种记账凭证。它是在实际工作中应用最普遍的记账凭证。
提示:上述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都属于复式记账凭证。
复式凭证的优点:全面反映了经济业务的账户对应关系,便于了解有关经济业务的全貌,了解资金的来龙去脉,能够降低编制凭证工作量,减少凭证张数,有利于检查会计分录的正确性。复式凭证的缺点:不便于汇总计算科目的发生额,也不便于不同会计岗位分工记账。
2.单式凭证
单式凭证----是指每一张记账凭证只填列经济业务事项所涉及的一个会计科目及其金额的记账凭证。填列借方科目的称为借项凭证,填列贷方科目的称为贷项凭证,某项经济业务涉及到几个会计科目,就编制几张单式记账凭证。
借项凭证和贷项凭证中所列的对应总账科目只起参考作用,不作为登记账簿的依据。
单式凭证的优点:反映内容单一,便于汇总计算每一会计科目的发生额,便于分工记账。缺点:不能反映一笔经济业务的全貌,不便于检查会计分录的正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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