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流转税法律制度
流转税是以流转额为征税对象,选择其在流转过程中的特定环节加以征收的税,既包括商品销售收入额,也包括各种劳动、服务的业务收入额。主要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等。
一、增值税法律制度
(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增值税暂行条例》、2008年12月15日颁布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一)增值税的概念与分类
1.概念:增值税是以商品生产和流通中各个环节以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中的新增价值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
2.分类:我国也采用国际上普遍采用的税款抵扣的办法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
生产型增值税 |
不允许扣除任何外购的固定资产价款 |
收入型增值税 |
只允许扣除纳税期内应计入产品价值的固定资产折旧部分 |
消费型增值税 |
纳税期内购置的用于生产产品的全部固定资产的价款在纳税期内一次全部扣除 |
我国从2009年1月1日起实行消费型增值税。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要认定)。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超过《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
下列纳税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
1.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
2.除个体经营者以外的其他个人。
3.非企业性单位,比如事业单位。
4.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
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定的一般纳税人,可按《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条的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并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对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但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纳税人,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应税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为: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
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2.以上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4.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实行简单办法计算应纳税额。按照销售额(不包括应纳税额)和规定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例题1·多选题】现行政策规定,下列纳税人应视同小规模纳税人征税的有( )。
A.年应税销售额在60万元的某工厂
B.年应税销售额在70万元的某商场
C.年应税销售额达到100万元的张三个人
D.年应税销售额达到100万元的非企业性单位
【答案】BCD
(四)增值税税率
基本税率 |
17% |
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以及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 |
低税率 |
13% |
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按低税率计征增值税: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不包括农机零部件)、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
零税率 |
0 |
纳税人出口货物,一般适用零税率。对于国务院另有规定的少数出口货物,包括纳税人出口的原油,援外出口货物、糖;国家禁止出口的货物(包括天然牛黄、麝香、铜及铜基合金、白金等),均不适用零税率。 |
征收率 |
6%或4% |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一般纳税人销售生产、销售的一些特殊货物,如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等,不容易确认和计量进项税额的情况等。) |
3% |
小规模纳税人 |
【例题2·单选题】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两档税率。其中的低税率为( )。
A.4% B.6%
C.13% D.17%
【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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