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营业税应纳税额
1.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提供应税劳务的营业额、转让无形资产的转让额或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属于价外费用:由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刷的财政票据;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2.营业税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例4—17】甲旅游开发有限公司2010年10月发生有关业务及收入如下:
(1)旅游景点门票收入800万元;(2)景区索道客运收入450万元;(3)民俗文化村项目表演收入200万元;(4)与乙企业签订合作经营协议;以景区内价值3 000万元的房产使用权与甲企业合作经营景区酒店(房屋产权仍属公司所有),按照约定旅游公司每月收取30万元的固定收入。
计算:(1)门票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2)索道客运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3)民俗文化村表演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4)合作经营酒店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
【答案】(1)门票收入按文化体育业缴纳营业税,适用税率为3%。
应缴纳的营业税=800×3% =24(万元)
(2)索道客运收入按服务业缴纳营业税,适用税率为5%。
应缴纳的营业税=450×5%=22.5(万元)
(3)表演收入按文化体育业缴纳营业税,适用税率为3%。
应缴纳的营业税=200×3%=6(万元)
(4)合作经营酒店按服务业缴纳营业税,适用税率为5%。
应纳营业税=30×5%=l.5(万元)
(五)营业税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业务发生并收讫款项或者取得索取款项凭据的当天。对某些具体情况规定如下:
(1)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2)单位或者个人自己新建建筑物后销售,其自建行为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其销售自建建筑物并收讫营业额或者取得索取营业额凭据的当天。
(3)纳税人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2.营业税纳税地点。按照营业税有关规定,纳税人申报缴纳营业税税款的地点一般是纳税人应税劳务的发生地、土地和不动产的所在地。
3.营业税的纳税期限。
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
与增值税和消费税相比,无以1日、3日为一个纳税期限,其他基本相同。
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纳税期限为l个季度,自纳税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保险业的纳税期限为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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