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政府采购的功能
(一)节约财政支出,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强化宏观调控
1.调节社会总需求。
2.调节产业和产品结构。
3.平衡地区间的经济发展。
(三)活跃市场经济
(四)推进反腐倡廉
(五)保护民族产业——《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
五、政府采购的执行模式
《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
(一)集中采购
1.集中采购的实施主体为集中采购机构,一级政府的集中采购机构一般是一个,也可以是多个。集中采购机构是一个代理机构,不具备政府采购的行政管理职能。
2.集中采购机构的采购范围视集中程度而定,一般情况下,主要是跨部门的通用商品。
3.实行集中采购优缺点。
(1)有利之处是:能形成批量,取得规模效益;减少重复采购,降低采购成本;统一策划,统一采购,统一配置标准,便于维修和管理;容易培养一支专业化采购队伍,保证采购质量;方便管理和监督;有利于政府采购有关政策取向的贯彻落实。
(2)弊端主要是:容易滋生官僚习气,采购效率不高;难以满足用户多样性的需求;采购周期较长等。
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实行集中采购。
(二)分散采购
1.分散采购的组织主体是各预算单位,其采购范围与规模较小。
2.分散采购优缺点。
(1)有利之处主要是:增强采购人自主权,能够满足采购对及时性和多样性的需求。
(2)不利之处主要是:失去了规模效益,加大了采购成本,不便于监督管理等。
(三)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当前国际上的主流组织形式。
六、政府采购当事人
(一)采购人——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二)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是政府采购市场的供方主体。
(三)采购代理机构——-集中采购机构。集中采购机构是非营利事业法人,根据采购人的委托办理采购事宜。只有接受了采购人委托才能开展采购活动。
【例题2·多选题】政府采购的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 )。
A.国家机关
B.事业单位
C.团体组织
D.企业
【答案】ABC
七、政府采购方式(注意概念和适用范围)
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1.公开招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所有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承包商都可以平等参加投标竞争。
采购人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单位必须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2.邀请招标——招标采购单位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随机邀请3家以上供应商,并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其参加投标。
采用这种方式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3.竞争性谈判——招标采购单位成立的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最后从中确定中标供应商。
采用这种方式应符合以下条件:
(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4.单一来源采购(直接采购)——达到了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但所购商品的来源渠道单一,或属专利、首次制造、合同追加,原有采购项目的后续扩充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等。采用这种方式应符合以下条件: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的。
5.询价——招标采购单位向3家以上的有关供应商发出询价通知书让其报价,然后在报价的基础上进行比较并确定最优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方式。
适用于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
与其他采购方式相比有两个明显特征:一是邀请报价的供应商数量应至少有3家;二是只允许供应商报出不得更改的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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