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考点一 支付结算的概念、特征与其基本原则 |
第 2 页:考点二 支付结算的主要支付工具、法律依据、具体要求 |
第 3 页:考点三 现金管理 |
第 4 页:考点四 银行结算账户 |
第 7 页:考点五 票据结算方式 |
考点三 现金管理
(一)开户单位使用现金的范围
为了控制现金的流量,国家对现金的使用范围作了规定。根据规定,开户单位可以使用现金的范围是:
1.职工工资、津贴,这里所说的职工工资指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和工资性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指由于个人向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等提供劳务而由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等向个人支付的劳务报酬,包括新闻出版单位支付给作者的稿费,各种学校、培训机构支付给外聘教师的讲课费,以及设计费、装潢费、安装费、制图费、化验费、测试费、咨询费、医疗费、技术服务费、介绍服务费、经纪服务费、代办服务费、各种演出与表演费,以及其他劳务费用。
3.根据国家制度条例的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方面的各种奖金。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如退休金、抚恤金、学生助学金、职工困难生活补助。
5.收购单位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如金银、工艺品、废旧物资的价款。
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超过结算起点的应实行银行转账结算,结算起点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报国务院备案。
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如采购地点不确定,交换不便,抢险救灾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办理转账结算不够方便,必须使用现金支出。对于这类支出,现金支取单位应向开户银行提出书面申请,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开户银行审查批准后予以支付现金。除上述5、6两项外,其他各项在支付给个人的款项中,支付现金每人不得超过1000元,超
过限额的部分根据提款人的要求,在指定的银行转存为储蓄存款或以支票、银行本票予以支付。企业与其他单位的经济往来除规定的范围可以使用现金外,应通过开户银行进行转账结算。
(二)现金使用的限额
现金限额,是指国家规定由开户银行给各单位核定一个保留现金的最高额度。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库存现金限额由开户银行和开户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商定,凡在银行开户的单位,银行根据实际需要核定3~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数额作为该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的开户单位,其库存现金限额的核定天数可以适当放宽在5天以上,但最多不得超过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量。库存现金限额每年核定一次,经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开户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其核定具体程序为:
1.开户单位与开户银行协商核定库存现金限额。库存现金限额=每日零星支出额×核定天数每日零星支出额一月(或季)平均现金支出额(不包括定期性的大额现金支出和不定期性的大额现金支出)÷月(或季)平均天数
2.开户单位填制“库存现金限额申请批准书”。
3.开户单位将申请批准书报送单位主管部门,经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再报开户银行审查批准,开户单位凭开户银行批准的限额数作为库存现金限额。
(三)现金收支的基本要求
1.各单位实行收支两条线,不准“坐支”现金。所谓“坐支”现金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用于现金支出。各单位现金收入应于当日送存银行,如当日确有困难,由开户单位确定送存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应该在现金日记账上如实反映坐支情况,并同时报告开户银行,以便于银行对坐支金额进行监督和管理。2.企业送存现金和提取现金,必须注明送存现金的来源和支取的用途,且不得私设“小金库”。
3.现金管理“八不准”。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现金管理应遵循“八不准”:(1)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2)不准单位之间互相借用现金;(3)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4)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5)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人储蓄;(6)不准保留账外公款;(7)不准发生变相货币;(8)不准以任何票券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
(四)建立、健全现金核算与内部控制
1.现金的核算
现金的核算包括总分类核算和序时核算。
(1)现金总分类核算
为了总括反映企业库存现金的收入、支出和结存情况,企业应设置“现金”科目,其借方反映现金的增加,贷方反映企业现金的减少,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库存现金的结存数。
(2)现金序时核算
为了加强对施工企业现金的管理和核算,比较系统地了解企业现金收付的动态和库存余额,应设置“现金日记账”。现金日记账一般采用三栏式订本账格式。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经济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存数,并将结存数与实际库存余额进行核对,做到账实相符。
2.现金的内部控制
现金的内部控制包括现金收入的内部控制、现金支出的内部控制。
(1)现金收入的内部控制
①控制收据和发票的数量和编号;②签发收款凭证与收款员的职务应分开:③一切现金收入都应开给收款收据;④邮汇收入应设专门登记簿,主要用来登记其款项来源、用途、日期、签收等;⑤收款收据要销号。
(2)现金支出的内部控制
①出纳、记账、采购三方面的工作,应由三人分别担任,不能由一人兼任。签发发票和付出款项应由两人分别签章;②付款业务应有原始凭证,并经主管人员和会计人员审核同意后,出纳方可付款。有关付款凭证付款后,应分别加盖“现金付讫”、“银行付讫”戳记,并应定期装订成册,由专人保管;③付出保证金、押金、暂付款或备用金等,都应定期清理核对,到期要及时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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