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借款
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借款通过“短期借款”科目进行核算;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借款通过“长期借款”科目核算。以下简要说明借款发生、计提利息和偿还的会计处理。
(一)短期借款
企业取得短期借款时,应当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短期借款”科目;按月预提利息费用时,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应付利息”科目;实际支付利息时,根据已预提的利息,借记“应付利息”科目,根据应计利息,借记“财务费用”科目,根据应付利息总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企业短期借款到期偿还本金时,借记“短期借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例l0—15】甲公司于20×9年1月1日向银行借入一笔生产经营用短期借款,共计800000元,期限为6月,年利率为6%。根据与银行签署的借款协议,该项借款的本金到期后一次归还;利息分月预提,按季支付。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1)1月1日,借入短期借款。
借:银行存款 800000
贷:短期借款 800000
(2)1月31日,计提利息
本月应计提的利息金额=800000×6%÷l2=4000(元)
借:财务费用 4000
贷:应付利息 4000
2月末计提利息费用的会计分录同上。
(3)3月31日,支付第一季度利息费用
借:应付利息 8000(1-2月已提的利息)
财务费用 4000(3月应提的利息)
贷:银行存款 l2000
(4)4月30日,计提利息
借:财务费用 4000
贷:应付利息 4000
5月末计提利息费用的会计分录同上。
(5)6月30日,支付第二季度利息费用,同时归还本金
借:应付利息 8000
财务费用 4000
贷:银行存款 l2000
借:短期借款 800000
贷:银行存款 800000
(二)长期借款
企业借入长期借款,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长期借款——本金”科目;如存在差额,还应借记“长期借款——利息调整”科目。长期借款利息费用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确定,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费用。计提利息时,借记“财务费用”、“管理费用”、“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应付利息”科目。企业归还长期借款的本金时,应按归还的金额,借记“长期借款——本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归还的利息,借记“应付利息”、“财务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例l0一16】20×9年1月1日,甲公司为集中购买一批材料向银行借入资金3000000元,借款期限为3年,年利率为8%(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不计复利),所借款项已存入银行。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1)20×9年1月l日,借入长期借款
借:银行存款 3000000
贷:长期借款——本金 3000000
(2)20×9年1月31日,甲公司计提长期借款利息
应计提的利息金额=3000000 ×8%÷l2=20000(元)
借:财务费用 20000
贷:应付利息 20000
本例中,借入的长期借款用于企业的生产经营,产生的利息应计入财务费用。
20×9年2月至2×11年11月,各月计提利息会计分录同上。
(3)2×11年l2月31日,归还长期借款和利息
借:长期借款——本金 3000000
应付利息 700000(已计提的20000×35个月)
财务费用 20000(未计提的1个月)
贷:银行存款 3 72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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