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预算收入与预算支出
(一)预算收入
预算收入划分为中央预算收入、地方预算收入、中央和地方预算共享收入。
(二)预算支出
预算支出划分为中央预算支出和地方预算支出。
五、预算组织程序
(一)预算的编制
1.预算年度
我国国家预算年度采取的是公历年制。《预算法》规定:预算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预算草案的编制依据
预算草案的编制依据
各级政府编制年度预算草案的依据 | 各部门、各单位编制年度预算草案的依据 |
(1)法律、法规; (2)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中长期计划以及有关的财政经济政策; (3)本级政府的预算管理职权和财政管理体制确定的预算收支范围; (4)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 (5)上级政府对编制本年度预算草案的指示和要求。 | (1)法律、法规; (2)本级政府的指示和要求以及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的部署; (3)本部门、本单位的职责、任务和事业发展计划; (4)本部门、本单位的定员定额标准; (5)本部门、本单位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 |
3.预算草案的编制内容
表4-4 预算草案的编制内容
中央预算的编制内容 | 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的编制内容 |
(1)本级预算收入和支出; (2)上一年度结余用于本年度安排的支出; (3)返还或者补助地方的支出; (4)地方上解的收入。 | (1)本级预算收入和支出; (2)上一年度结余用于本年度安排的支出; (3)上级返还或者补助的收入; (4)返还或者补助下级的支出; (5)上解上级的支出; (6)下级上解的收入。 |
(二)预算的审批
中央预算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
预算的备案是指各级政府预算批准后,必须依法向相应的国家机关备案。
预算的批复是指各级政府预算经过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批准之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及时向本级政府各部门批复预算。
(三)预算的执行
我国预算执行的主体包括各级政府、各级政府财政部门、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国家金库、各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
(四)预算的调整
1.概念。预算调整是指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中央预算和经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本级预算,在执行中因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支出或者减少收入,使原批准的收支平衡的预算的总支出超过总收入,或者使原批准的预算中举借债务的数额增加的部分变更。
2.预算调整的审批。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必须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的调整方案必须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乡、民族乡、镇政府预算的调整方案必须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
六、决算
国务院财政部门编制中央决算草案,报国务院审定后,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编制本级决算草案,报本级政府审定后,由本级政府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乡、民族乡、镇政府编制本级决算草案,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
各级政府决算批准后,财政部门应当向本级各部门批复决算。
七、预决算的监督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中央和地方预算、决算进行监督,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本级和下级政府预算、决算进行监督,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对本级预算、决算进行监督。各级政府审计部门对本级各部门、各单位和下级政府的预算执行和决算实行审计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