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校 - 万题库 - 美好明天 - 直播 - 导航

2013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必背考点:第3章

第 1 页:第一节 税收概述
第 2 页:第二节 主要税种
第 7 页:第三节 税收征管

  五、个人所得税

  考点1: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包括自然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为扣缴义务人。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在纳税人的界定上既行使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又行使居民管辖权。把纳税人划分为居民和非居民。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来源于境内外的全部所得都应在我国纳税),非居民承担有限纳税义务(即只就来源于境内的所得纳税)。

  考点2: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

  1.个人所得税应税项目(1)工资、薪金所得。

  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津贴、补贴:①独生子女补贴;②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③托儿补助费;④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5)稿酬所得。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8)财产租赁所得。

  (9)财产转让所得。

  ①对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②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10)偶然所得(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考点3:个人所得税税率

  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3%~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及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3.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故实际税率为14%;

  4.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即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一次超过2万元~5万元的部分,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5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10成。要注意“每次收入”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区别,此处为“应纳税所得额”,非“每次收入”

  5.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出租居民住房适用10%税率。

  考点4: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1.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 =(每月收入额-3500元或4800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其中:4800=3500+附加减除费用1300

  附加减除费用适用范围:

  (1)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外籍人员;

  (2)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外籍专家;

  (3)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

  (4)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其他人员。

  以上四点可概括为:

  (1)在中国境内工作取得工资薪金的外籍人员和外籍专家;

  (2)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受雇取得工资薪金的个人。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4.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财产租赁所得、稿酬所得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800

  (2)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

  其中劳务报酬所得适用加成征收,稿酬所得适用减征30%。

  5.财产转让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考点4:纳税申报方式

  1.个人所得税实行代扣代缴和自行申报两种征收方式。其中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2.需自行申报的情形①年所得12万元以上;②从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③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④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⑤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如取得应税所得而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扣缴税款)。

  3.需代扣代缴的情形:除需自行申报的情形之外,一律实行代扣代缴。

  考点5:纳税期限

  1.扣缴义务人、自行申报纳税义务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15日内缴入国库。

  2.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办理纳税申报。

  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人,在年度终了后30日内办理纳税申报。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下一页

  相关推荐:

  2013会计从业资格《会计基础》必背考点

  2013北京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预习试卷汇总

  2013深圳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预习试卷汇总

  各地2013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及入口

0
收藏该文章
0
收藏该文章
文章搜索
万题库小程序
万题库小程序
·章节视频 ·章节练习
·免费真题 ·模考试题
微信扫码,立即获取!
扫码免费使用
  • 快速通关宝典
    68%的用户选择
  • 高端旗舰班
    32%的用户选择
基础阶段
零基础精讲班
强化阶段
冲刺串讲班+专题特训班
冲刺阶段
真题技巧+大数据模考班
万题库智能练习
高频常考+高频易错
尊享服务
1V1微信答疑+班主任全程督学+离线回放/无限次下载
特需保障
考试不过,第二年免费重学!
套餐价格
全科=1780元/套
适合学员
①即将考试,全面学习没太多时间,但又不会合理安排冲刺计划的②基础比较好的③没学好或没怎么学,想临时抱佛脚的!
马上报名
版权声明:如果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800@exam8.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网内容,请注明出处。
Copyright © 2004- 考试吧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网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直170033号 
京ICP证060677 京ICP备05005269号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权威支持(北京)
在线
咨询
官方
微信
关注会计从业微信
领《大数据宝典》
看直播 下载
APP
下载会计从业万题库
领精选6套卷
万题库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