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 |
第 2 页:第二节 政府采购法律制度 |
第 3 页:第三节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
第四章 财政法律制度
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
考点1:国家预算概念 国家预算是政府的基本财政收支计划,是政府分配财政资金的重要工具。
考点2:国家预算原则公开性、可靠性、完整性、统一性、年度性。
考点3:国家预算的级次划分
1.我国国家预算级次是按照一级政权设立一级预算的原则建立的。
2.我国的国家预算一共分为五级,包括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市(自治州),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镇)五级预算。
3.国家预算按照收支管理范围,分为总预算和部门(或单位)预算。
考点4:国家预算的构成中央预算、地方预算、总预算、部门单位预算
1.中央预算由中央各部门(含直属单位)的预算组成,包括地方向中央上解的收入数额和中央对地方返还或者给予补助的数额。
2.地方预算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预算组成,包括下级政府向上级政府上解的收入数额和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返还或者给予补助的数额。
3.总预算是由本级政府预算和汇总的下一级总预算组成。没有下一级预算的,总预算即指本级预算。
4、部门单位预算是由本部门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
考点5:预算管理的职权(内容多,最多考到1分,必要时可跳过)
一、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人大常委会的职权
1.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审查权、批准权、改变撤销权
2.各级人大常委会的职权有:监督权、审批权、撤销权
3.特殊:设立预算的乡、民族乡、镇,由于不设立人大常委会,因而其职权中还包括由人大常委会行使的监督权等
二、各级政府及财政部门的职权
1.各级政府:报告权、汇总备案权、执行权、监督权、改变撤销权等。特殊:乡、民族乡、镇政府没有“汇总备案权”、“改变撤销权”
2.各级财政部门:编制权、执行权、提案权、报告权
三、各部门、各单位的职权
各部门:编制权、组织和监督执行权;报告权
2.各单位:编制权、上缴收入、安排支出、接受监督
考点6:预算收入
1.预算收入的内容包括:税收收入、国有资产收益、专项收入、其他收入
2.预算收入的划分
(1)中央预算收入(包括中央本级收入和地方按照规定向中央上解的收入)
(2)地方预算收入(包括地方本级收入和中央按照规定返还或补助地方的收入)
(3)中央和地方预算共享收入
考点7:预算支出
1.预算支出的内容包括:经济建设支出、事业发展支出、国家管理费用支出、国防支出、各项补贴支出、其他支出等
2.预算支出的划分
(1)中央预算支出(包括中央本级支出和中央返还或补助地方的支出)
(2)地方预算支出(包括地方本级支出和地方按照规定上解中央的支出)
考点8:预算的编制
1.预算年度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2.预算草案的编制依据 参照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收支预测进行编制。
3.预算草案的编制方法、原则和内容按照复式预算编制。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
(1)中央预算的编制内容包括:①本级预算收入和支出②上一年度结余用于本年度安排的支出;③返还或者补助地方的支出;④地方上解的收入。
(2)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的编制内容:①本级预算收入和支出;②上一年度结余用于本年度安排的支出;③上级返还或者补助的收入;④返还或者补助下级的支出;⑤上解上级的支出;⑥下级上解的收入。
考点9:预算的审批1.人民代表大会审批:中央预算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
2.政府财政部门及各部门的批复:各级政府预算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及时向本级各部门批复预算。各部门应当及时向所属各单位批复预算。中央、地方两条线。
(1)财政部自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中央预算之日起30日内批复中央各部门预算;(2)中央各部门自财政部批复本部门预算之日起15日内批复所属各单位预算。(3)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自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本级政府预算之日起30日内批复本级各部门预算;(4)地方各部门自本级财政部门批复本部门预算之日起15日内批复所属各单位预算。
考点10:预算的执行
1.预算执行工作是实现预算收支任务的关键步骤,也是整个预算管理工作的中心环节。
2.各级预算由本级政府组织执行,具体工作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负责。
3.预算收入执行 未经财政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决定减征、免征、缓征应征的预算收入。
4.预算支出执行
三原则:
(1)按照预算拨付;
(2)按照规定的预算级次和程序拨款;
(3)按照进度拨款。
5.国库概念:国库是办理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留解和库款支拨的专门机构,分为中央国库和地方国库。
国库的设置:县级以上各级预算必须设立国库;具备条件的乡、民族乡、镇也应当设立国库。各级国库库款的支配权属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
考点11:预算的调整中央、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预算调整方案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批。乡、民族乡、镇政府预算调整方案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批。未经批准,不得调整预算。
考点12:决算概念决算是指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编制的未经法定程序审查和批准的预算收支的年度执行结果。
考点13:预决算的监督
1.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中央和地方预算、决算进行监督。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本级和下级政府预算、决算进行监督。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对本级预算、决算进行监督。
2.各级政府的监督:各级政府监督下级政府预算执行;下级政府向上级政府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3.各级财政部门的监督: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负责监督本级各部门及所属单位预算执行,并向本级政府和上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4.审计部门的监督:各级审计机关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对本级各部门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