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原始凭证
一、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
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由相关人员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记录或证明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情况并明确有关经济责任的一种原始凭据。原始凭证是证明经济业务发生的原始依据,具有较强的法律效力,是一种很重要的会计凭证。
企业发生的经济业务纷繁复杂,反映其具体内容的原始凭证也品种繁多。虽然原始凭证反映经济业务的内容不同,但无论哪一种原始凭证,都应该说明有关经济业务的执行和完成情况,都应该明确有关经办人员和经办单位的经济责任。因此,各种原始凭证,尽管名称和格式不同,但都应该具备一些共同的基本内容。这些基本内容就是每一张原始凭证所应该具备的要素。原始凭证必须具备以下基本内容:
(一)原始凭证的名称;
(二)填制原始凭证的日期和凭证编号;
(三)接受凭证的单位名称;
(四)经济业务内容,如品名、数量、单价、金额大小写;
(五)填制原始凭证的单位名称和填制人姓名;
(六)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盖章。
有些原始凭证,不仅要满足会计工作的需要,还应满足其他管理工作的需要。因此,在有些凭证上,除具备上述内容外,还应具备其他一些项目,如与业务有关的经济合同、结算方式、费用预算等,以更加完整、清晰地反映经济业务。
在实际工作中,各单位根据会计核算和管理的需要,可自行设计印制适合本单位需要的各种原始凭证。但是对于在一个地区范围内经常发生大量同类经济业务,应由各主管部门统一设计印制原始凭证。如银行统一印制的银行汇票、转账支票和现金支票等,由铁路部门统一印制的火车票,由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有税务登记的发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款收据等。这样,不但可以使原始凭证的内容格式统一,便于加强监督管理。
二、原始凭证的种类
纷繁复杂的经济业务导致原始凭证的品种繁多,为了更好地认识和利用原始凭证,必须按照一定标准对原始凭证进行分类。原始凭证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属于不同的种类。
(一)原始凭证按其来源不同分类
原始凭证按其来源不同分类,可以分为外来原始凭证和自制原始凭证两种。
外来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活动发生或完成时,从其他单位或个人直接取得的原始凭证。如增值税专用发票、非增值税及小规模纳税人的发票、铁路运输部门的火车票、由银行转来的结算凭证和对外支付款项时取得的收据等都是外来原始凭证。其格式如图表4-1所示。
××××专用发票
发票联 (2002)
付款单位: 支票号:
编号 | 商品名 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
| |||||||||||||||||||||||||||||||||||||||||||||||||||
小写金额合计 | |||||||||||||||||||||||||||||||||||||||||||||||||||
大写金额合计 | 佰 拾 万 仟 佰 元 角 分 |
收款单位(盖章) 开票人 年 月 日
自制原始凭证是指本单位内部具体经办业务的部门和人员,在执行或完成项经济业务时所填制的原始凭证。如“收料单”、“领料单”、“销货发票”、“产品入库单”、“工资结算表”等。其格式分别如图表4-2所示。
领料单
领料部门: 凭证编号:
用 途: 年 月 日 收料仓库:
材料编号 | 材料规格及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价格 | ||
请领 | 实领 | 单价 | 金额(元) | |||
备注 | 合计 |
记账 发料 审批 领料
产品入库单
凭证编号:
交库单位: 年 月 日 收料仓库:
产品编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 | 计量单位 | 交付数量 | 检验结果 | 实收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
合格 | 不合格 | ||||||||
备注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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